你知道有很多宫庙是没有民法上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
,因为没有权利能力,而无法为不动产登记主体,导致很多
庙产是借名登记吗?
借名登记的风险很多,被出名人或其后代吞掉了,或是
出名人财务不佳被强制执行等等。
民法上得为权利主体的原则:一、自然人。二、法人。
有法人资格之后,就不必借名登记了。
再者,法人化之后,强制帐目要清楚,这对信众是好的
,才比较不会有信众金钱流向私人的口袋弊端。
打着宗教名号,敛财骗色都是不对的,这不必经过法学
训练,一般人也会知道的自然法概念。
科技进步到这个时候,即使没有宫庙教堂也没关系,整
个网络都是你的布道所了。
最后,也只能说信仰的感性成份很重,但真理是近乎纯
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