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转法轮开示“基”的理论之后,二转法轮是属于“道”的理论。“道”的理论要经
由如理、无颠倒的趣入,而在观修的实践方面,作到正确如理的取舍进退。
二转法轮:“汝等比丘,此苦圣谛是所了法,如是应知……”
“苦圣谛”是“应知”的,表示苦谛的内涵一定要好好的思惟,完全彻底的知道了解。
对于“苦谛”的内容,不仅是要由“闻慧”产生了解,还要经由“思惟分析”,还要
经由“再三的观修”,在深刻了解之后才会产生了知觉悟。
透过这样的过程之后,对于苦谛如理如实的情形,要能够有切身体验的强烈觉受。觉
受和感受不同,觉受是由如理如实的思惟分析佛法的法理,透过思所成慧生起深刻定解的
觉受,与智慧相应,并非是由情感感觉上感性主导的感受。要对苦谛的内涵意义,有如此
深入的了解,能够完全趣入了解,这样才是完全彻底的了知。
透过于所闻法,如理作意思惟,好好思惟分析观察,再三观修,产生深刻的定解,在
这种亲身体验由思所成慧的分析思惟观察,由思所成慧产生深刻定解的觉受之后,内心才
可能会产生改善的转变。这样之后,再实修四圣谛的内涵,才可能发挥出效果。
若是对于应知的苦谛没有作好,没有深入的了知,那么后面四圣谛的实修,也是无法
产生转变内心的效果。
在正式宣说四圣谛之前,首先个别的开示苦圣谛,经文:“汝等比丘,此苦圣谛,于
所闻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明、觉。”首先只有苦圣谛这一项,对此要生出切身的
觉受,“能生眼、智、明、觉”。之后,佛陀才正式开示另外三个圣谛:“此苦集(集谛
)、苦灭(灭谛)、顺苦灭道(道谛)圣谛之法”。这是四圣谛。
对于苦圣谛,要先观修产生出切身的“眼、智、明、觉”之后,再好好的学习四圣谛
的法。假若对苦圣谛无法产生出切身的明觉,那么学四圣谛的法,也是无法产生效果的。
因此之故,开示了苦圣谛之后,接着:“汝等比丘,此苦集、苦灭、顺苦灭道圣谛之
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明、觉。”
若是对于“苦谛”没有如理如实的思惟分析观察,切身彻底的了解,那么对于苦的来
源“集谛”的部份,我们也是不知道的;而且对于痛苦的完全灭除是什么(灭谛),我们
也是完全不知道的;而且对于消灭痛苦的方法(道谛),我们也是完全不知道。
若能将这些问题深入分析思惟,我们内心的聪明智慧就会增长增广,因此能生出“眼
睛(眼)、智慧(智)、明白(明)、觉悟(觉)”。
当时佛陀开示四圣谛教法的时候,所针对的是利根的弟子们。因为是针对利根的弟子
,所以就没有再作解释说明。“汝等比丘,此苦圣谛,于所闻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
、明、觉。”说完了就没有再作解释。
但是到了以后,后代弟子的根器逐渐衰损,无法仅是这样的开示就直接了知苦圣谛,
因此有必要再作解释说明,根据此作详细深入的演绎解释。
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之中,对于苦谛的开示非常的多,而且这些开示都是有其根据
的。譬如是根据阿奢黎无著所写的《集摄论》和《声闻地》,还有世亲菩萨所写的许多书
,也都是根据这些内容而来的。
假设没有这些说明,根器衰损的后代弟子们是无法思惟的,只有一句“此是苦圣谛”
,弟子就是再三思惟,也无法产生出“眼智明觉”。
后代的弟子们必须要学习如《菩提道次第广论》的方式,先将苦谛细分为很多的项目
,然后再一项一项的深入思惟,这样深刻思惟后才能产生出“眼、智、明、觉”。因此有
必要先对论典作广泛的听闻,再针对其中的法类项目,作详细而深入的思惟观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