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dstrife (kidstrife)》之铭言:
一点理智上的疑惑:
: 乾隆辛巳,豫省黄河溃决,陆地水深丈余,民间庐舍,半被淹没。陈留县有曹姓者,居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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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没,已三昼夜,咸谓无生理矣。及水退,墙舍并未崩塌,眷口亦安然无恙。众问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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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来唯觉雾气弥漫,不见天日,初不知在水中也。”有司见而异之,询其有何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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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每年租课所入,除衣食足用外,尽以济邻里之贫乏者,至今未尝少替。”已历五世
: 百有余年矣。宪司俱赐匾额,以嘉其异。水固无情,而有鬼神护佑,虽全体淹没,而未
: 见其水。是知:人有实德,天有奇报。彼剥削百姓脂膏,以求子孙富贵者,率皆灭门绝户
: 而其神识,当永堕恶道,无有出期,可哀也已。是以欲救世人,非极力提倡因果报应,
: 断断不能收实效。 (《印光大师文钞三编》上·复潘对凫居士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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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与菩萨会给修德者感应,固然可令人相信。但“事蹟”也要看情形依理智来判断。
比如说,车祸时诚心默唸佛菩萨圣号,车毁而人没有受伤,这事蹟还在理智可想像范围。
但若有人传述事蹟说,某人因历代积德,所以车祸时,头断了滚离身躯3尺远但又咻的一声
鬼神帮忙自动接回去了,这事蹟叫瞎扯。
逻辑上还有,勿陷于“盲从‘权威’”的谬误。只要是凡人,尚未成佛,其所述内容予以
理智与逻辑检验,并非不宜。
八月初本版才讨论过其他案例。
本主题的案例过于神奇。除非另有官方文献佐证,不然劝人行善不需假借编造事蹟为之。
理由:
1.据私人(即便是权威高僧)的文钞所载,此神奇事蹟都惊动地方有司了,依此观之,
此事之神奇程度应足以会被记录于豫省的官方地方志,而不只是出现在私人文钞中。
此系可查证者一。只是,我印象上没听过官方说法。因此依理,传述者应负举证责任。
2.事蹟本身有不合常情之处。当事人证称居家雾气弥漫,OK这属于自然界合理现象之一。
但当事人自言“不知在水中”而不以为意,可见在其认知上,住处附近想必普通积水而已
。但生活上“全家”“三昼夜”“不出门”也“不跟隔邻打招呼”这样程度上的老神在在
,来烘托出全家活在“水面下”72小时的事蹟。怪异。水中固然也会有物理上存在的气泡
,但大到足以包覆房舍而让当事人完全不知房舍外已被水淹没,就是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