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业果是可以改变的
大部份有关业说的文章都强调支配业行的严格法则,
以确保所造的业行与其结果相符。然而,尽管这个强调
恰如其分,另一方面有关业的运作鲜少受到关注却相当
重要。支配业力的法则并不是机械僵化的运作,而是在
因果成熟时容许相当程度的调整。
如果业行总是毫无变化地产生相同的果报而无法改变
或消除业果,那么轮回之苦将不可能解脱,因为永无止
境的过去会不断地产生新的不善业。所以佛陀说:
如果有人说:“人无论以何方式造业,他将以相同的方
式经验其结果。”这样一来将不可能有宗教生活可言(1),
且将没有完全止息痛苦的机会。
但若有人说:“人造作一个可变易、可体验的业行,其
业果将相应地成熟。”这样一来将会有宗教生活的可能,
且也有完全止息痛苦的机会。(AN 3:99,《增支部》第 19 册 页 354)
如同任何实体事件一样,内心运作所形成的业力行为
从来就不是单独的存在,而是在一个范畴里;它产生结
果的功效不仅依其自己的潜能,也依其范畴里各种变化
的因素。这些变因能够以很多种方式改变业果。例如,
一种或善或恶的特别业行,其果报有时可能因支助业〔1〕
而加强或因阻碍业〔2〕而减弱,甚至被毁坏业〔3〕所消除。
业果的产生也可能因所需的外在环境结合条件尚未具足
而延迟,而这个延迟有可能给予阻碍业或毁坏业再一次运作的机会。
然而,并非只有这些外在条件会引起业果的变化。业
果的成熟也反映了业的内在范畴(或称内在条件),亦
即产生行为的心的整个品质结构。对一个富有道德感或
高尚性格的人而言,单一罪过也许不会带来严重的后
果;但对一个缺乏道德感或高尚性格保护的人,同样的
罪过将会有严重的后果。同样类似人类的律法,初犯者的处罚会比累犯者来得轻。
针对这种可改变的果报,此处继续引用前面佛陀的开示:
“有人犯了一微小恶行而下地狱。但另一人犯了相同的
恶行,其结果在他的今生就经验到,来生一点也没有残余
业报发生,不用说更大的反应。”
“究竟是怎样的人会因微小的过错而下地狱呢?就是一
个不曾克制身行、培养品德和思想,也不曾长养任何智慧
的人;他心胸狭碍,品格低俗,为琐事所苦。如此一个人
即使是一个微小的过错都可能下地狱。
“那么怎样的人犯了同样微小过错,却能在此生经验到
后果,而不会有来世果报呢?这是一位克制身行、培养品
德和思想,且长养智慧的人;他没被恶念所制,具高尚品
格,他的生活没被邪恶(2)所束缚。就是这样的人在犯了
同样的微小过错,能在此生经验到后果,而不会有来世的果报。
“ 比丘们! 现在假设丢一小撮盐到一小杯水中,你
们认为如何? 这杯水会因这一撮盐变得太咸而无法饮用吗?”
“是的,世尊。”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杯子里的水是如此的少,以至于一小撮盐就会使它咸得无法饮用。”
“比丘们!假设将这小撮的盐丢入恒河中,恒河的水会变得太咸而无法饮用吗?”
“当然不会,世尊。”
“为什么呢?”
“世尊,因为恒河水浩瀚无边,不会因为这一小撮的盐而变咸且无法饮用。”
“再者,比丘们!假设一个人为了半分钱、一分钱或一
元的事要受牢狱之灾,但另一个人不需要因为这个理由而
遭受牢狱之灾。
“怎样的人会为了半分钱、一分钱或一元的事情而遭受
牢狱之灾?就是一个没有生财工具或财产的穷人。倘若是
一位有生财工具或财产的富人,他将不必因为这种事情而
惹上牢狱之灾。(3)”(AN 3:99,《增支部》第 19 册,页 355-6)
因此我们可以说,一个人累积的善恶业以及他是好是
坏的人格特质影响了业果。它们决定业果的轻重,甚至
决定业果的发生与否。
但是这些还未能详尽论述“转变之可能性”对业报的
重要。环顾周身认识的朋友,他们的生命历史可以清楚
说明:一个良善、无瑕、生活在安定环境里的人,单单
一个微小的错误,就足以毁灭他整个生命,无论是声
望、前途或幸福,也可能导致其人格的严重扭曲。这表
面看来不相称的命运关键,可能是由于失控的恼人环境
带来的连锁反应,而这可归咎于过去强有力的阻碍业。
但是恶果的循环反应是因个人的行为而促成,由他最初
的错误而引发,或者因后续的疏失、犹豫不决或错误的
决策而增强,而这些种种本身当然是不善业。这例子说
明了,有时即使具有良好品格的人也不能防止恶业成熟
或减弱产生恶果的强大力量。人的良善特质和行为当然
仍然会起作用,但它们未来的结果可能会被现在已改变
的负面性格或行为削弱,而形成一个不好的阻碍业。
再来思考相反的情况。一个被认为个性坏透了的人,
或许难得有一时的慷慨和仁慈,这行为可能出乎意料地
在其生命里产生大且有利的影响。它可能对他外在环境
带来决定性的改善,软化了他的个性,甚至启发了彻底
的“心灵改造”。
人生实在很复杂,即使它们外表看起来是如此单纯。
这些情况和结果是因为心的复杂性,和它们无穷尽源
头的反映。佛陀曾说过:“心智的复杂程度远超过在动
物界数不尽的种类。”(SN 22:100,《相应部》第 15 册 页 214)对每一个
人来说,心是一连串不停变化的过程,由无数过去世所
累积的业流所驱动。每个生命流已经够复杂了,个人的
生命流又透过业的互动和其他许多生命流交织在一起,
就更加复杂了。业的作用网如此错综复杂,佛陀因而说
业果是四个“不可思议”(acinteyya)之一,并且告诫
不可将它视为思惟的主题。业的详细运作远超过人的才
智,但实际上它的旨意是很清楚的:“业报可变性”的
事实令人从决定论、道德必然论和宿命论的祸害中解
脱,且让解脱之路不断地在我们面前展开。
然而,一个既定状况的潜在“开放”性也存在负面的
风险和危机:对状况错误回应可能开启往下沈沦的道路;
我们自己的回应摒除了模棱两可的状况,无论好坏。这
显示佛陀的“业说”是对自己和他人在道德和精神上负
责的教导。这是真正的“人性教导”,因为它符合并反
应人的广泛选择,比任何动物的选择都要来得更广泛。
人的道德选择会严重受制于贪、瞋、痴时刻变化的重担
与随身的果报。然而每次停下来作一个决定或选择时,
他就有机会(至少是暂时的)选择摆脱那负荷。在这不
确定且珍贵的抉择时刻,他有机会超脱这些充满威胁的
复杂情境和过去深不可测的业力。真的,在那一瞬间他
可能超越永远的业力束缚,透过正念捕捉那一刹那,运
用正念而作有智慧的选择。
二、造作者是业的承受者
一旦造作了业,首先影响的是行为的造作者本身,因
为这不只针对他人身体及言语上的行为,也包括没有表
达出来的意念。我们在某些程度上可以控制自己本身对
行为的反应,但无法控制他人对我们行为的回响。他人
的反应可能会出乎我们意料或期望之外:善行可能得到
的是毫不感激的态度,而和善的言语可能换来冷淡或甚
至敌对的回应。这些善行与和善言语可能会被对方遗
忘,这是对方的损失,但对造作者而言是不会消失的。
启发对方的善行将会使我们的心变得高尚,尤其是以原
谅和宽容而非生气和怨恨来回应对方负面的态度。
再者,一个有意伤害他人的行动或言语,也许不会引
发别人敌对的反应,反而是内敛的冷静态度。那么这个
“不被接受的礼物”将会回到给予者的身上,佛陀曾对
辱骂他的婆罗门这么说。不好的行为、言语和意念可能
不会伤害他人,但它们对造作者是不会失去毁灭的效
力,尤其如果他以愤怒或挫折感来回应意料外的反应,
将会产生更严重的影响。所以佛陀说人要对自己的业负
责,这是无法让渡的财产;人是自己行为唯一合法的继
承者,继承所有善和恶的果实。
常常提醒自己在身、口、意三业行为之前改变自己的
心,是一个好的练习。如此反省将激发真正的自我尊
严,自我尊严借由保护自己对抗任何卑劣及邪恶而维
持。如此一来,我们将对佛陀这一段深刻的开示有崭新
且实际的了解:
此一具感受和思想的六尺之躯,为世界、世界的起源、
世界的终点以及通往世界终点的道路。(AN 4:45《增支部》第 20 册, 页
86)
三、断尽业缘的药方
佛陀所说的世界是身心的组合。因为唯有经由身体与
心灵感官的活动才能体验及了解世界。人所感受到的
色、声、香、味、触觉与各种心智的运作,意识和无意
识的,这就是人所生活的世界。这个世界根源于各种身
心的蕴合过程,而产生执取身心六尘的业行。
“阿难!假使没有欲界的异熟业,那么会有任何的欲有
吗?”
“世尊,当然不会。”(AN 3:76,《增支部》第 19册 页318)
因此,人从业胎(kamma-yoni)而生,业是世界的真
正创造者,也是作为经验世界的人的创造者。透过身、
口、意的业行,人不断地制造和再制造这个世界以及后
来的世界。甚至善行,只要仍在执取、欺骗、无明的影
响下,它就有助于这苦难世界的创造与维持。生命的轮
回就像被主要有贪、瞋、痴三不善根的业长期踩动的踏
车。要达到“世界的终止”,不能一直踩在踏轮上,这
只会制造出进步的假像,唯有停止这徒劳的努力才能到
达终点。
只有“透过贪、瞋、痴的消灭,才能断尽业的因缘”
(AN 10:174,《增支部》第 25 册 页 186),
而且这只出现在产生苦和苦集的
身与心蕴合处。第三圣谛带来走出徒劳和苦难的希望讯
息。尽管知道有解脱的可能性,如果我们仍坚持要踩在
生命的踏轮上行走,这是因为执取“我”、“我的”与
“自我”的观念,那根深柢固且难以破除的习气。但,
尚有第四圣谛八正道的希望讯息,这是可治愈耽溺的药
方,能够带领我们逐渐达到究竟苦难的止息。所有疗法
所需的也都只能在我们的身和心发现。
治疗应当从正确了解业的本质以及由我们在这世间的
状况开始。这份了解提供我们在生命里普及善业的有力
动机,并且随着看清人类的情况而更加深刻;这认知也
将鼓舞激励破除一连串业力的束缚。它将努力地推动人
们向前,将人的行为和结果都导向最重要的行为目标
──自己和众生的究竟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