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蕴、处、界”: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依根器之利顿而宣说。对根器利者讲五蕴
就能了解诸法,根器中者讲十二处来了解诸法,根器顿者详细开解十八界让众生了解
诸法的体性。
1.五蕴之‘蕴’为聚集之意。无常法才会聚集,从聚集了解无常的体性。
2.十二处之‘处’为能生心王之意。“处”包括“内六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
、身根、意根)与“外六处”(色、声、香、味、触、法);“外六处”为‘所缘缘
’,“内六处”为‘增上缘’,这十二个称为十二处(能生),十二处能生起心王。
3.十二处与十八界范围一样。从十二处与十八界来说,生起心王后的六识(眼识、耳识
、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是“能依”,十二处是“所依”。“处”是能生心识,
“界”是从法的各各体性分成十八个体性。
4.“眼、耳、鼻、舌、身、意”,其中“意根”是指六个心王,六个心王会生起第六意
识,故通称为意根。六个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是心王,“眼
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之“意根”包含后面生起的六种心王(六识)
,六个心王(六识)与意根,二者范围大小一样。意根与六个心王称为“七心界”。
5.透过外六处与内六处生起六识,此六识指的是心王(不包含心所),意根的“意”就
是“心”、“心王”。由外境之色处加上不共增上缘的眼根,生起眼识;由外境之声
处加上不共增上缘的耳根,生起耳识;由外境之香处加上不共增上缘的鼻根,生起鼻
识;由外境之味处加上不共增上缘的舌根,生起舌识;由外境之触处加上不共增上缘
的身根,生起身识;由对境的法处加上不共增上缘意根,生起意识。
6.外六处加上六根,包含一切诸法。外六处与内六处合和生起六识,“六识”与“意根
”范围大小一样。《杂阿含经319经》佛告婆罗门:“一切者,谓十二入处:眼、色
、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名一切。若复说言此非一切,沙门瞿
昙所说一切,我今舍,别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说,问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
?非其境界故。”
7.法处(第六意识的对境),包含:1.常法、2.不相应行法、3.心所法、4.色法(法处
所摄色)。法处所摄色,包含:1.无表色(戒体,表里不一的身口色)、2.极略色(
如观想供养的花海)、3.极迥色(如放空,观想一望无际的大海,那没有边际能让你
心胸开敞)、4.定果色(修定,靠禅定初禅以上的定力所见者,例如天眼通)、5.遍
计所执色(如妄想、梦境、回忆)。
8.五蕴包含所有的无常法,包含: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a.色法由色蕴所包含:(1)外色─色声香味触,(2)内色─眼耳鼻舌身,(3)法处所摄
色─无表色。
b.受蕴和想蕴为两个心所法。
c.扣除受、想的四十九个心所包含在行蕴,行蕴亦包含不相应行法。
d.心王的部分为识蕴(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9.十二处由五蕴开展,外色与内色中,内色包含第六意识所对的法处所摄色:无表色。
无表色(五根识无法见到)有五种:戒体、极略色、极迥色、定果色、遍计所执色。
10.十二处比五蕴多包含常法的部分,五蕴只包含无常法;十二处与十八界范围大小一样
,因十二处的意根已经包含了六识。“不相应行法”在五蕴的行蕴、十二处的法处、
十八界的法界。十二处比五蕴多了“常法”的部分,所有的常法包含在法处或法界。
11.十二处和十八界二者范围大小一样,十八界多出来的“六识”就放在十二处的意根。
意根的意,并非第六意识的意,它是身语意的意。意根与“心王”同义,五蕴中的“
识蕴”有六识,识蕴包含的六识都是意根。
12.眼识由色处与眼根生起,眼识的生起有两个(色处、眼根),耳识的生起有两个(声
处、耳根),……,六识的生起总共有十二个,所以讲十二处。十二处的“处”就是
生起之意,生起心王。
13.说“十八界”是十二处加上六识,是不精确的,因为六识不是别于十二处,六识是依
于十二处生起,依于各别的不共增上缘“眼根、耳根、鼻根、……”,命名为“眼识
”、“耳识”、“鼻识”、……;其(六识)共同的增上缘是“意根”(等无间缘的
无间灭意)。所以十八界是将意根(不是第六意识的意根)的部分再开展细说。
14.对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应该有正确的认知,以致在生活中生起这些经验的时候,
能迅速而正确的辨别:“喔,这是某蕴、这是某处……。”这种分析的认知(用在日
常生活中当作一个观照的附属,vipassana 毘钵舍那,意指内观),配合了解我们如
何放纵这些习气,并作适切的开展,有助于我们体证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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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意根认知”与“意根”是四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