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海十门讲记》 (9)
智敏上师
下边就是这“结戒十义”每一条的具体讲法。
乙二、制戒十义
“结戒义有十,遍通二百五(凡此二百五十戒,每一一戒皆含有此十种义故)”
丙一 摄取于僧
“未得戒者,令其得戒,已得戒者,令其安住戒中,和合共住,令成僧伽。”
第一、“摄取于僧”,怎么摄取于僧?僧团如何摄取?
“未得戒者,令其得戒”,没有得戒的,使他受戒、得戒。也就是你们这一批人,没
有得戒的,现在受了戒、参加僧团了。僧团就是靠得戒的人组织起来的,如果大家不得戒
,僧团哪里来呢?所以先要未得戒的使得戒。
“已得戒者,令其安住戒中”,已经得了戒的,要安住戒中,对持戒感到很安心。不
要受了戒后不安心,到处跑,跑到后来跑回家去了。这样你就不能安住戒中,也不能摄取
于僧。好不容易受了戒,东转西转的,回家庭去了,僧团也组织不起来。
这样子没得戒的令他得戒,已经得了戒的能够安住,能够安住的话,“和合共住”,
这样子和合(六和,后面要讲)共住在僧团里边,“令成僧伽”。
这是制二百五十条戒的“十义”之第一个“义”(意思):成立僧团,在僧团里面和
合共住,如法的僧团组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