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语] 仓忠仁波切: 略释〈三十七道品〉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4-06-06 07:50:52
摘自:合《菩提道次第广论》略释《现观庄严论》 第26回
仓忠仁波切
今天讲说小乘道以及其等依三十七道品获得解脱之法。当心相续中生起真实出离心—
—不须造作、任运生起,即是进入声闻资粮道。追求缘觉菩提之心,任运产生的话,就是
进入缘觉资粮道。进入资粮道者,又分两种根器:利根、钝根。利根者,在进入资粮道之
前先观修空性,比量证空性后生起出离心而进入资粮道;钝根者,未能先比量证空性,是
生起出离心后再比量证空性而进入资粮道。进入资粮道之后,还有加行道、见道、修道、
无学道。共计五道。以地作区分,又可将声闻地小乘,分为声闻八地。
声闻道的最主要修习是:四圣谛无常等十六行相。对其作闻思、观修,以对其之证悟
作为修行上的地道区判。先于资粮道进行观修四谛十六行相,当获得止观双运缘四谛十六
行相的时候,即进入加行道。加行道分为四位:煖位、顶位、忍位、世第一法。进入加行
道,首先是煖位,再经顶位、忍位、世第一法,于世第一法时,其观修四谛十六行相之力
最为增胜,直至现证法性(现证空性)的刹间,即进入声闻乘的见道位,并同时产生见道
位的正对治。进入见道位的第一刹那称为“见道无间道”,其意是:无有间断正对治所应
断除的见所断。
此处的见所断,主要是指遍计人我执(遍计坏聚见),此是见道无间道主要的所断品
,当断除此所断品后所获得之智,即称“见道解脱道”。“见道无间道”与“见道解脱道
”二者是一相续间生起,就是由“无间道”断除所断品,断后所获之智即称“解脱道”,
就是说,后者是续由前者而生起;而且,二者皆是“等持智”,因其是定中之智的缘故;
出定之后得位,则是称为“后得智”,即是等持之后的所得智。于此等持智中之无间道、
解脱道,以及非此二道之智,于此三者中,对无见道、解脱道作分别,可分为:八忍、八
智。八忍是于无间道中有的,此八忍是:缘欲界四圣谛中有四忍;缘上二界(色界、无色
界合为一)之四圣谛中有四忍。八智是于解脱道中有的,即与八忍相对之八智——断除此
等所断后生起的解脱道,八智是:缘欲界四圣谛中有四智;缘上二界之四圣谛中有四智。
于等持智之后是后得智,后得智中是以概念性的方式观修空性,然后再进入下一刹那
的等持,于此进入等持的刹那,即是进入修道,即是生起对治修所断之道,同时产生修道
位上品之正对治。修道分为九品,是针对断除九种修道所断而安立。此修道所断九品,是
将修道所应断分为上、中、下三品,三品中又各分上、中、下三品,例如,上品中有:上
上品、上中品、上下品。以此类推,故共计九品。从上品粗分开始作断除,直至断除下品
细分。
此修道所断,三界九地中每一地皆有九品所应断。此九品的区分是,一地分为上中下
三品,此三品中又分上中下,计为九品。例如,属于欲界的修道所断有上、中、下三品,
此三品中又分上、中、下三品,即是:欲界上品——上上品、上中品、上下品;欲界中品
——中上品、中中品、中下品;欲界下品——下上品、下中品、下下品。欲界一地九品。
以此类推,色界四地、无色界四地,各地亦皆有九品。三界九地共计81品。此中,是从欲
界上上品粗分开始作断除。
于修道位所断的最后一品,其能对治道是修道上上品,此即是修道位最后之无间道,
又称为“金刚喻定”。于此“金刚喻定”中所要断除者,是修道位最细微的所断品,由此
无间道断除最细微之下下品烦恼,于第二刹那获得无学道位,即获声闻乘阿罗汉果。如同
声闻乘的五道次第,缘觉乘的五道次第亦如是相同,其差别只在于修习时间上的长短不同

以地作区分,又可将小乘分为声闻八地:(一)种性地、(二)见地、(三)八人地
、(四)薄地、(五)离欲地、(六)已作地、(七)声闻地、(八)缘觉地。
(一)种性地——指加行道。将加行道称为种性地,是因为在加行道已获得止观双运
,于其相续可决定之后能获得现证法性之智,由是种性已决定,故称种性地。
(二)见地——见道之最初预流向。
(三)八人地——见道预流果之后的诸果位。
(四)薄地——是指烦恼轻薄。修道位之一来果。
(五)离欲地——修道位之不还果。
(六)已作地(已成办地)——已成办阿罗汉果。声闻、缘觉阿罗汉之相续内已经息
灭苦,并已尽除所断品,已经产生尽智、尽无生智,由已成办此等法的缘故,故称已作地
(已成办地)。
(七)声闻地——即是安立声闻乘果位之名。声闻乘见道以上,预流、一来、不还,
加上一来向、不还向、阿罗汉向,称为声闻地。
(八)缘觉地——即是安立缘觉乘果位之名。缘觉乘加行道以上诸地,称缘觉地。
总以上说明声闻乘修行者的五道八地,是此声闻乘相续中之道。
声闻乘于修习五道八地,其所修是何等法?是以“三十七道品”为主要的修习,亦即
所谓的“三十七菩提分”。大乘菩萨虽亦修习“三十七道品”,但是,下二乘之声闻缘觉
是以此为主要道而作修习。所以,在对道地作分别的时候,下二乘的修习是以三十七道品
为主要修习。“三十七道品”可分为七:(一)四念住、(二)四勤断,或称四正勤、(三)四
神足、(四)五根、(五)五力、(六)七觉知、(七)八正道。首先是修习四念住,如是依次修
习,共计三十七法。
(一)四念住:(1)身念住、(2)受念住、(3)心念住、(4)法念住。
此是安立从资粮道下品直到佛果位。下二乘依此次第修习而趣入缘四谛无常等十六行
相之观修。
四念住的修习是:身念住——观身是不净;受念住——观受是苦;心念住——观心无
常;法念住——观法无我。
观修身念住,所缘的是身,身又可分内、外两种身,内身是指自相续所摄之身,外身
是指非自相续所摄之身,在此身之上观修身是不净、观其觉受是苦、观其性是无常、是无
我。
观修受念住,主要是观觉受,受有:苦受、乐受、平等舍受。于此中观诸受皆无真实
之乐,皆是以苦为体性。
观修心念住,所缘的是前五根识及第六意识,也就是指心王,所缘的是心,观心是不
净、无常、苦、空等理,其中以观心无常为主要。
观修法念住,即是观修,除了受、色、心王之外的其他法——心所及不相应法、无为
法,观其等是无我的行相。此中,心法的部分,包括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心,观其等是无我
性;观法是除了色法、心法及受之外的其他法,观其无常性等。
三十七道品中的四念住,其定义,即是于其各自所缘境上以慧或以念作简择修习而进
入资粮道的体性。四念住的观修有:总相观修(共相观修)、别相观修(自相观修)。所
谓总相观修、别相观修,是就所缘境之总、个别而言。以个别的观修而言,即是单单于身
观修其是无常等性;以总相观修而言,即是观修身受等诸法,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等性。
安立四念住的修习,是从资粮道直至无学道佛位都有观修。
为何必须这些四念住?最主要是要训练对四圣谛法能作如理取舍,为此一原因而观修
四念住。
(二)四正勤:(1)未生恶法令不生、(2)已生恶法恒令灭、(3)未生善法令出生、(4)
已生善法令增长。计为此四者。此四正断,其体性的最主要是来自于精进,必须精进勤修
的缘故,故称为四正勤。
如《集论》说:“自体为何?谓精进。”《俱舍论》说:“正断说为勤。”四正勤的
修持,就是于观修四圣谛无常等十六行相,观苦的体性、观乐的体性,于所断之恶、所修
如理修行,此等即是令未生不善法不生,已生不善法令断灭,以及令善法生起并辗转增上
,即是将四正勤合于观修四圣谛。将之称为四正断,主要是因为:此中是以——令不善法
者未生不生、已生者令断除,为主要的修习;修此的同时,即是——令未生善法生起、已
善法令增长。安立此等法的界线,是从中品资粮道直到佛位。
(三)四神足——是指修定的部分,于修定为基础获得各种神通,故称为四神足。《
俱舍论》说:“神足说为定。”四神足是:(1)欲神足、(2)勤神足、(3)心神足、(4)观神
足。
此四神足,意指依此四法修行获得各种神通之基,由是缘故,故称四神足,最初是由
(1)欲神足——欲得神通之欲求心,以此自力精勤修习而得三摩地;于此欲求心之上
,更需(2)勤神足——不如前者之强烈自力,是以长久精勤修习而得三摩地;进而(3)心神
足——于所缘境一心专注串习,由过去生的习气以及此生串习而获得三摩地,(4)观神足(
行神足)——以正确之行、正确之缘作观待而获得神足,最主要是,依他善知识所开示之
教法作修习之观,称为观神足。
修习四神足的主要作用是能引生各种神通,如由神变之上而趣行无边诸佛土以作修行
等等,有如第二双脚一般,所以将此等修习称为四神足。安立此等法的界线,是从上品资
粮道直到佛位。
(四)五根:(1)信根、(2)精进根、(3)念根、(4)定根、(5)慧根。
此五根即是自身所具足的根器,虽然三十七道品中所说的五根是指道上的资粮,是加
行道以上才具有;但是,平常所谓利根器者、钝根器者,就是以观察此五根为依据,虽然
在凡夫相续内并没有三十七道品中所说的五根,但由有与其对应、相类似的五根之缘故,
以观察此五根的利、钝,判别此是利根器者或是钝根器者。
为何安立此等五根?因是作为引生见道以上诸圣道之根本、根基,由是缘故,故称五
根,彼是生起圣道之基因。相对于凡夫的五根一般,其是能生起自果五根识的缘故,故称
为五根;而三十七道品中所说的五根,其是引生圣道的根本、引生圣道的因,所以称为五
根。修习五根的界线,从加行道煖位直到佛果位皆有。
五根的观修方法,首先是由(1)信根——修习于四圣谛如理取舍之信心,亦即是,于
如理取舍四圣谛无常等十六行相,生起坚定的信心。后由(2)精进根——发起猛利心精进
心,不间断的修行。再由(3)念根——由忆念如理取舍四圣谛之法,进而生起(4)定根——
以修定而获得安住于四圣谛之定。由此再引生(5)慧根——对四圣谛如理分别观察之慧根
。此五根是大小乘共同修习之道,亦是属于大乘所应修习。
就大乘道修习五根而言:(1)信根——深信无上佛果;(2)精进根——广行菩萨道精进
不懈;(3)念根——忆念大乘菩提法门;(4)定根——大乘之止,于大乘法一心观修之禅定
;(5)慧根——观修法性。修习五根,最主要是希愿:圆满加行道,以及快速成办圣道。
(五)五力:(1)信力、(2)精进力、(3)念力、(4)定力、(5)慧力。
此五力的心所和五根的心所是完全相同,所不同的是,五力是加行道忍位以上的信等
法,已引生其力而作修持。安立此五根,从加行道煖位之上直到佛位;安立此五力,从加
行道忍位之上直到佛位。
为何将加行道煖顶二位时之信等,安立为五根;于忍位却是安立为五力?这是因为,
加行道忍位以上之五力,无法被对治品作违害,其是于所断能作断除,并且无法被障碍等
所危害,由具足此力的缘故,故称五力。
为何此五力不为对治品所危害?因为加行道忍位已获人无我不共之止观禅定的能力,
由此力能令于加行道忍位之后不堕三恶道,有如是之力作防护,并且由于具有通达无我空
慧的缘故,诸所应对治品不能对加行忍位之上的信等善法作妨害、障碍,故称五力。
那么,是否在煖位之上就没有不具信心等五个相违品?这一点则是必须观察判断:从
加行道煖位开始,信等称为信根等,那么,在此位之上是否会在心续中生起不信等所断品
?这是需要作观察的。
(六)七觉支:(1)念觉支、(2)择法觉支、(3)精进觉支、(4)喜觉支、(5)轻安觉支、
(6)定觉支、(7)舍觉支。
七觉支的安立,是从见道位以上直到佛位。七觉支亦可摄为五:(1)念觉支是安住支
;(2)择法觉支是自性支;(3)精进觉支是出离支;(4)喜觉支是功德胜利支;(5)轻安觉支
、定觉支、舍觉支等三,是无染污支。以上是七觉支的名相,为了避免紊乱,于此不逐一
详细作解释。
(七)八正道:(1)正见、(2)正思惟、(3)正语、(4)正业、(5)正命、(6)正精进、(7)
正念、(8)正定。
一切有部认为此八正道是属见道位以上,七觉支是修道位以上;但是,以大乘而言,
八正道是于见道及修道中皆有。
八正道是规范身语意三门行于正确之道的法,(1)正见——正见解是指清净的智慧,
是指见道后得以观察慧作简择;(2)正思惟——依于正见之正行的发心动机;(3)正语——
语业清净之智,以及(4)正业——正确清净的身行为之智。此是规范身行为、语行为;(5)
正命——身语二业清净之智,即是以正确的行为而为活命,远离五种邪命:诈现异相,博
取信仰,如辟谷、得道、神通等事;自说功德学问;占相吉相;高声现威,大言壮语;说
所得供养之多,以动人心。此五种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取利活命,故名为五邪命。(6)正
精进——勇悍于断除所断。(7)正念——不忘失止所缘之念、(8)正定——制心等引由念取
境的三摩地,此二者属是意上的正确行为。
总之,此八正道是规范身语意三门行正确之道。此中,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四
者,于见道位的等持智中是否为有?这一点是需需要去作观察的。余下四种——正见、正
精进、正念、正定,于等持智(禅定)中是有。将之取名为八正道,因其是圣者所行之正道
,由是缘故,故称八正道。
三十七菩提分之七支,以小乘《俱舍论》中所说:(1)四念住——安立于资粮道到无
学道;(2)四勤断(3)四神足(4)五根(5)五力——安立于加行道;(6)七觉支——安立于修
道;(7)八正道——安立于见道。以大乘而言,(6)七觉支(7)八正道,皆是安立于见道。
此三十七菩提分(三十七道品),是为了趣入四圣谛之取舍修习所需之法,前前法的
生起,是为后后法的基础,并且不会还灭。因此,即使已获得阿罗汉果,三十七道品也可
以安立于阿罗汉的相续内。
※ ﹝课后问答﹞
【学员提问】:所说的近分定,就是指初禅未到地定吗?就是指未得到初禅定以前的
未到地定?
【仁波切答疑】:是指未得到该地正定之前的前加行,在获得每一个禅定之前,都各
有其前加行的近分定,例如获得二禅定之前也有七个作意的近分定。色界四个根本定之前
都各有七个作意的近分定,当修每个禅定的七作意近分定的时候,是造作获得每个禅定的
善业。
【学员提问】:之前听仁波切说明:我爱执有一分是错乱识,有一分不是错乱识。可
否,请仁波切再一次为我们作解说?
【仁波切答疑】:在中文的使用上,“我爱执”的用法是如何?目前我并不是很了解
(未经翻译,仁波切直接以中文回答)。就“我爱执”来说,如果是由“我执”推动,应该
属是由“萨迦耶见”所摄;但是,单单就爱自己的心来说,应该是不错乱的。就爱他人来
说,是一分不错乱的心识,一样的,就爱自己来说也是不错乱;但是,如果爱自己的心极
为强烈的话,其背后应该是由“我执”推动的爱自之心。所以,单单就爱自己的心来说,
是不错乱;然而,就“我执”的角度去说“我爱执”,这一定是错误的心识,因为,就萨
迦耶见我执的心识而言,这是一分错乱的心识。所以,可将我爱分为错乱、不错乱二种。
爱他人的心是不错乱的话,爱一切众生的心也是不错乱,既然爱一切众生的心识是不错乱
,一切众生当中就包含自己,所以,爱自己的心也是不错乱,当然可以爱自己。之所以将
爱自之心分为错乱、不错乱,即如上所说的原因。
【学员提问】:那么,我们要如何能够区判出:我这个心是一般性爱自己的心、这个
心是由萨迦耶见我执推动的爱自之心,如何能区判出这两者?
【仁波切答疑】:如果不了解萨迦耶见的耽著境,无法作区判。因此,必须先了解:
萨迦耶见的耽著境是如何?或是以应成派来说,自性存在的我是如何?如果对于自性存在
的我不了解,就无法了解萨迦耶见我执的耽著境,因此也无法去区判这两者。你对于自已
所产生的心识、所作的行为,认为不是错乱的;但是,如果你能了解自性存在的我、了解
萨迦耶见的耽著境,那么,你就有机会能清楚区分出自己的心识错乱与否。
【学员提问】:仁波切所说的这个,是不是就是《菩提道次第广论》中所说——俱生
心有二境:一是自性有,一是名言有,此二者同时存在。名言有是正确的,非是所破;自
性有这一分是所破。
【仁波切答疑】:是的。所以,对于当中的义理如果没有学习过的话,就没有办法清
楚区判出来,基本上,就一般人而言是无法分清楚,因为名言我、自性我二者是同时存在

【学员提问】关于十二因缘的问题。在前面的学习中说,十二缘起支中的“识”及“
生”是不相违,因为“果位识”和“生”是同义词;又有说,“能引支”、“能生支”是
不相违。“能引支”是无明、行、识;“能生支”是爱、取、有,这六个完全都不一样,
为何会不相违?
【仁波切答疑】:这六个都是因,“爱、取、有”是比较近的因,“无明、行、识”
是比较远的因。造作业的时候是“无明、行、识”三者为因;临命终死亡时,是由“爱、
取、有”三者为因,由爱取的润发而有大势力,后于轮回中受生为有。所以,后者“爱、
取、有”是比较近的因。
作者: a1014a (正法将兴)   2014-06-06 11:30:00
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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