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卷32:
“善男子!譬如有王告一大臣,汝牵一象以示盲者。尔时大臣受王勅已,多集众盲,以
象示之。时彼众盲各以手触,大臣即还而白王言:‘臣已示竟。’尔时大王即唤众盲各
各问言:‘汝见象耶?’众盲各言:‘我已得见。’王言:‘象为何类?’其触牙者,
即言象形如芦菔根;其触耳者,言象如箕;其触头者,言象如石;其触鼻者,言象如杵
;其触脚者,言象如木臼;其触脊者,言象如床;其触腹者,言象如瓮;其触尾者,言
象如绳。善男子!如彼众盲,不说象体,亦非不说。若是众相,悉非象者,离是之外,
更无别象。善男子!王喻如来正遍知也,臣喻方等大涅槃经,象喻佛性,盲喻一切无明
众生。”
未证体者,犹如盲人,无明依识,认贼为父。
经教如臣,随类根基种种方便说,核心所指皆是其象。
若是死抱着象腿当柱子不放,因此失彼,因小失大就太可惜了!
楞严经:
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虚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
常,故受轮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