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见] yaqqq (先来第一炮吧)

楼主: yaqqq (^^)   2016-07-06 21:53:51
※ 引述《yogi (Yogi)》之铭言:
: 关于政见的板规部份,有以下疑问如果你以及其它报名板主的人有空可以详细说明:
第一个问题
: 不辨别外道以抉择正法并不是佛陀的教导。
: 佛陀教导的是,要知道正法是正法,要知道外道是外道。
: 所以佛陀从来不会回避、也不曾教导弟子回避以正法来驳斥外道。
: 例如优婆离经,佛陀就这样面对尼干子,告诉他们什么是正法、为什么耆那教不是正法。
: 对佛教来说,外道其实就只是个中性的词汇而已,就是说所指的宗教不符合佛法。
: 而更进一步说,既然要求提出资料佐证讨论,那么万一资料佐证所驳斥的说法就资料来看
: 不符合佛法,这也一样不能说对方是外道吗?
第二个问题
: : 三、任何传达或鼓励负面行为或思想。
: : 负面行为:违反中华民国法律者。
: 放生是佛教鼓励的行为(至少很多传统这样认为),但是却是法律不允许的事。
: 请问对这个议题的态度是?
没有不合法吧!连法律的还没订呢?这种不重要的法案要订好不知到几年。
自行google“未经许可放生,未来最重罚250万元”
第三个问题
: : 四、人身攻击
: : 1.明显针对特定人士或族群。
: : (冲着他人文章直接回文开骂,虽无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个人文章为主处理。)
: : 2.明显眨低字词。
: : (实际生活中,若你听到会跑去法院告他公然侮辱或诽谤的字眼。
: : 例如:白痴、有病、智障、该去看医生、眼睛瞎了等等。)
: 眼睛瞎了算侮辱喔?在网络讨论常常会遇到回文自己都没看清楚的人不是吗?
是的,本人会认定算侮辱喔!
(眼睛…十分明显,瞎了…十分明显。)
因此,
你连这都打错,手残喔!……红灯
你连这都打错,国小重读啦!……可能黄灯
为何如此认定呢?你永远不知道电脑前的人是否有身体障碍,
眼残、手残、脑残何时变成不是侮辱了,我还真是不懂?
但如果为“逻辑有问题喔”
逻辑…这个要明确定义不容易
有问题…怎样是聪明,怎样是笨,判定也不容易
所以可能会是黄灯。
但你可以改写成“你萧煌奇吗?”
因为法院判定无罪,这是个强而有力的举证。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08/34755743/
第四个问题
: : 五、其他违规小动作:
: : 5.1.冒充版主(ID或ID伪物),任意使用公告做为文章标题开头。
: 所以id跟板主差很多没有冒充可能性的板友就可以用公告了吗?XD
更改成 “冒充板主,或任意使用公告做为文章标题开头。”
这种小漏洞还真不会注意到,哈哈~
第五个问题
: : 5.2.不可回复公告文。
: 那么请问如果对于公告有意见这类对于板务的讨论是一律以推文进行吗?
: 还是另外改标题回文?
以前是推文讨论,就先不变更。
第六个问题
: : ============ 黄区六与六之一 ===========================================
: : 六、不得以任何挑衅、侮辱、针对性发言对待板友。
: : 挑衅或辩论,由板主判定之。
: : ☆将直接判定为挑衅的字词☆
: : 1.他○的
: : 2."某人"真是有病
: : (此处字词会依“无争议的判例”来新增。)
: : →处理方式:
: : 1.原po文者或当事者才可以检举,采不告不理原则。
: 这是严格的不告不理吗?意思是,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任何检举,那么无论言辞多么激
: 烈,板主绝对不主动介入?或者是板主应该主动维持秩序,而把检举当作执法效率的补
: 充?(就像台湾警察会主动抓违停,但是也会受理检举违停来补充警察巡逻所未见处?)
: 另外,如果限定这条板规的受保护对象为板友,那么以这次thismy被申诉的案件来说,
: 推文所指的邪师当然不会是板友而是随佛,那么如果依照这条板规的设计,这样的
: 言论也不算挑衅侮辱板友了?
第七个问题
: : ============ 绿区七八九 ==============================================
: : 七、带有广告(与公认正统宗教有关、不拘于某团体,则不限)、含有商业讯息之文章。
: : 诸如明显是某某有招收弟子老师的blog、有不合理收费、某某新创宗派等等,
: : 这些广告及活动皆在禁止范围,然板主认定为正统宗派则另特别处理。
: 所谓的正统如何认定?
: 妙禅是不是正统?萧平实是不是正统?随佛是不是正统?
: 如果板主执法已经先在心中有一个默认的“正统/非正统”名单,那不是与前面所说不断定
: 正道外道的精神抵触了吗?
这条记得似乎是以前有一个 h板友的关系,
后来就没有什么事,所以就偷懒了一下没改。
既然提出就更改成
七、带有广告、含有商业讯息之文章。
诸如明显是某某有招收弟子老师的blog、有不合理收费、某某新创宗派等等,
这些广告及活动皆在禁止范围,然真有需要可以与板主申请许可。
许可条件:
1.合法立案
2.(1)帮助对象为“急迫之弱势家庭”、“学校”或“社福机构”以上单位。
或(2)公益性范围达“乡镇市区”以上范围,ex:分发物资给镇上独居老人。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6 23:03:00
有诚意给推第二个问题: http://www.tanews.org.tw/info/9218第三个问题:如果你当选板主 你要怎么拿捏标准是你的权责 我基本上没意见,我只希望标准明确。比如说很多讨论我都觉得跟我对谈的人逻辑应该重修,这方面如果有个标准也让人比较好依循。第七个问题是与第一个问题相关的,也许你明天可以一并讨论?谢谢你的认真回复 晚安 :)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6-07-06 23:42:00
跟你对谈的人基本上你们不是在求真理,因为对方一踩线马上被检举,仿佛这个辫子等很久了,你踩线的话只要被检举,你可以合理化那些言论,甚至举很多例子,挑版规毛病,这就是逻辑?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6 23:44:00
满可笑的 我在两个佛教板都只检举过一次 讲得好像我没事爱检举一样XD 自己做了不实指控 也没听你说过一句道歉 我也没跟你追究过什么,后来在板上你跟我的讨论我也都好声好气回答你的问题,结果你自己记恨到现在吗?XD拜托停止吧 这样很难看 :>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6-07-07 00:04:00
喔,其实我早忘了被你检举那两次是什么原因,最后一次是乱检举??其实你跟我还有其他人在这里讲那么多,你的确是造成了换版主的结果了,不过接下来就看你还能以真理改变什么,你的真理。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7 00:06:00
就说了不用谈个案啦 这边谈的是板务板规 不是谈真理真的是 在台湾所有公共事务的讨论都会被乱入吗 (摊手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6-07-07 00:13:00
那一个人有在跟你好好讨论公共事务?现任版主吗?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7 00:40:00
有啊 你看yaqqq多么认真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