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面也有人举例说,只要每天同一时间倒垃圾就有可能被告,
: 这是不是合理呢?
这让我想到以前住员工宿舍的时候
早上都会跟品保的正妹同一部电梯
就我跟她,几乎天天如此
持续半年~一年之久
后来是我部门的副理帮我问到名字
让我去认识
她才说好险我有主动认识她
不然她真的认为我有算时间在故意遇到
此后,在我离职之前,都还是一样电梯都会相遇
正常的都会这样想了
不正常的会不报警吗?
我要举证大概就是自我监视,
提供半年的作息录影给法官,
看有没有故意在算时间好证明自己的清白
有谁会自我录影自己的生活起居?
大概只有母胎单身的女孩儿认为这是必须
: 不过你也说到一个重点,到底此法的举证责任在谁?
: 照理说应该是告诉人要举证,但是这个法令一下来,
: 变成被告要自证清白;
: 事实上,现在的这些性骚法、跟骚法,
: 大部分都是被告要自己留证据,也就是被告举证,
: 这才是不公平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