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bbbing: 要求约会被拒绝,就成立了耶 11/22 09:32
这位板友刚好讲出了绝大多数视跟骚法为毒蛇猛兽的盲点
来,再看一次法条
“指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方法,
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下列行为之一,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什么叫“违反其意愿之行为(要求约会、联络、送礼)”?
就是“对方已经明确表达请你不要再这样做”,
但却还是反复、持续做这些事的才符合,
也就是新闻上看到的那些恶男/恶女的行为,
而且还不只这样,想成立还必须要能举证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你各位正常人追求对象会追成这副德行?
日韩版的跟骚法一样有“违反对方明确意向”这个大前提
绝对不是单纯邀约/告白三次就会被告这么无脑
一般人的正当追求根本就不用怕跟骚法
真的不要再危言耸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