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你说的部分论点
我国现今的优生保健法第九条
早就已经实质上没有给堕胎限制
唯一有的就只有其中第二项的有配偶者的配偶同意权
其他无论是畸形胎、伤害母体、非志愿怀孕、甚至非婚生的情况女性都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堕胎
我也认为女性对于自己身体健康权
应该有完整的支配力
甚至可以大于婚姻配偶权
但是就如同现在通奸除罪化一样
放弃用国家刑法处罚婚姻不忠
不代表民事上针对配偶就没有义务
不赔偿至少也可以据此离婚。
更何况我看有网友一直在说生子只有母亲,好像台湾女人已经成功变异成可单性繁殖一样
我认为既然要保障母亲的身体健康权
也应该可以让父亲有据此选择婚姻以及亲权是否承认的权利
也就是:
1、母要子父不要:男性可以选择离婚并放弃亲权
2、母不要父要:价值观重大歧异父亲可以选择离婚
这样可能比较公平一点
※ 引述《cloud72426 (数字只是辅助不是真理)》之铭言:
: 其实要讲这个东西
: 要先讲 堕胎这件事情
: 禁止堕胎不管什么理由
: 就是被视为对女性的伤害 跟女权的迫害
: 可能养不起 可能是外遇的 可能被强暴OR乱伦 可能有严重先天疾病...etc
: 反正堕胎可以有很多原因or理由
: 但据生殖权利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统计,
: 全球仍有 26 个国家仍严格禁止女性堕胎,另有 39 个国家仅在符合严格情境
: (如强暴、乱伦、胎儿有致命异常)
: 下允许女性堕胎;而全球仅有 67 个国家可应孕妇要求进行合法堕胎。
: 美国自 2017 年川普上任以来,许多州陆续增订堕胎禁令,如 2019 年就有 16 州
: 通过“心跳法案”,这些法案中明文规定,一旦可以侦测到胎儿心跳,就不得堕胎
: ^^^^^^^^^^^^
: ,其中又以阿拉巴马州的法案最为严峻,该法案将强暴或乱伦造成的怀孕全面排除,
: 无论时间与理由,皆不得进行人工流产。
: 回到堕胎自主权
: 台湾其实已经是堕胎权力很大的国家了
: 24周内就可以堕
: 心跳法案的话基本上都是8周内
: 回到现在的女方堕胎需不需要男方同意
: 这当然很明显是一个女方自主权的问题
: 身体是我的 为什么要别人同意??
: 这其实跟通奸除罪化是类似的东西..
: 如果你支持通奸除罪化就应该支持堕胎自主权
: 只是配套也很简单
: 通奸不犯法但是可以民事诉讼 看你要离婚还是怎样
: 堕胎应该也是一样的 男方应该也有诉讼的权利 看要离婚还是怎样...
: 这才是对等的
: 婚姻如果可以限制性交的选择权 当然也可以限制小孩的出生决定权
: 再来未出生的生命活下来的权力??
: 这其实也是有很大的争议
: 丈夫没有权决定妻子是否要生
: 那妻子是否就有绝对的权力决定这个生命能不能延续???
: 所以心跳法案 是很有讨论意义的
: 然后讲一下这个 女生怀孕 是谁的责任的问题
: 男方是否有做安全措施 或是不想生不会去结扎??
: 这明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问题
: 如果男方故意不戴套不结扎 完全可以不给他干
: 硬要就是强奸...
: 女方如果愿意吃避孕药或是结扎 也是没问题
: 那如果安全措施都做了 还是中奖了怎么办??
: 既然是双方约定好的性交方式
: 当然是一起承担啊...
: 有争议的应该是什么偷拔套 保险套刺洞的 骗说有吃药的 骗说有结扎的...etc
: 这种就比较麻烦了....
: 但这基本上是品德的问题 跟公平其实扯不上什么关系...
: 拿烂咖出来讲的 明显逻辑很差...辩论是一定输的..
: 最后
: 怀孕很辛苦 生小孩很痛
: 这种事情我认真觉得
: 没什么好说嘴的
: 男人跟妳说 当兵很辛苦 没有自由很痛苦
: 妳只会觉得
: 那本来就是男人该做的事
: 怀孕也是本来就是女人该做的事啊...
: 在台湾
: 绝大部分的男人没有选择不去当兵的权利
: 但是女人有选择不生的权利...
: 怎么看也是男人吃亏...
: 还在那边靠腰是在哈囉??
: 没有男人去当兵 妳以为妳会有一个安全的国家让妳居住生活嘛??
: 没有男人去当警察 只有女警
: 妳自己会放心全部交给女生维持治安 打击犯罪嘛??
: 每一个人住的房子 妳的家
: 绝大部分都是男人盖的
: 这些脏活累活
: 女人愿意去承担嘛???
: 假设这个社会 警察 军人 粗工
: 都换成女人去负责
: 但是不用生小孩 不用来月经 收入平均比男人高
: 妳们真的愿意嘛???
: 我倒是蛮想看看自助餐自己去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