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电子发票未依限上传 罚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12-19 10:13:08
电子发票未依限上传 罚
2024-12-19 00:04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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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8日表示,依修正后的营业税法规定,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应确实依限上传相关资
讯至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存证。发票示意图。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财政部昨(18)日表示,依修正后的营业税法规定,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应确实依限上传
相关资讯至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存证,未依规定时限或未据实传输存证者可按次处
1,5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其中针对修正折让单新规,也将启动六个月辅导期,明
年7月正式开罚。
行政院已核定营业税法中,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应传输至财政部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存
证相关规定,将于明年元旦施行。
财政部赋税署昨日表示,电子发票相关资讯存证时限仍维持现行规定,也就是买受人为非
营业人者为两日、买受人为营业人者为七日,空白未使用的电子发票字轨号码及总、分支
机构配号档,为次期开始十日内。
修正之处在于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进货退出或折让的作业方式
中,现行规定是,折让单可由双方合意由买方或卖方开立及上传平台,修正后则一律规定
,由卖方营业人负责依限上传,并交付买受人收执。
考量营业人须配合调整相关资讯系统与帐务流程,财政部针对折让单新规,订出2025年1
月1日至6月30日止,共六个月辅导期。财政部强调,辅导期间免罚规定仅以折让单为限,
请营业人确实依循相关规定,未来在辅导期届满后,也就是明年7月1日起发生逾规定时限
传输存证将会开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3474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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