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承接债权查调财产 备四文件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12-18 11:27:55
承接债权查调财产 备四文件
2024-12-17 23:12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高雄市税捐稽征处提醒,债权受让人(即承接他人债权,成为新债权人者)若要申请查调
债务人财产或所得资料,必须准备申请书、身分证明文件、执行名义证明文件、可证明已
通知债务人债权移转等四种相关文件。
税捐稽征处解释,依照《强制执行法》规定,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第三人后,新债权人可
依原本执行名义请求强制执行。
不过《民法》也规定,债权转让只有在让与人或受让人已通知债务人后,才会对债务人发
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只有完成通知程序,债权转让才算生效,若未完成通知,受让人
无法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会影响税捐稽征机关查调程序。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3217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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