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iduc (å°ç«æŸ´)
2024-08-16 19:00:14连7年调升!减税小确幸又来了 基本生活费可望升至20.9万
2024-08-16 16:57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https://reurl.cc/QEL4kO
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34.9万,初步估算今年基本生活
费可望调升至20.9万,较去年20.2万增加7千,已经是连续7年调升。联合报系资料照
行政院主计总处16日公布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34.9万元,初步估算今年基
本生活费可望调升至20.9万元,较去年20.2万元增加7千元,已经是连续七年调升,明年
五月报税即可适用,多口之家可望受惠。
主计总处每年都会公布当年度家庭收支调查,其中“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乘上60%即
为“基本生活费”,代表每人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依纳保法规定,基本生活费不课
税。
基本生活费是用“人头数”计算,也就是扶养亲属越多的多口之家,可多减的基本生活费
就越多,原则上明年报税时可望享受到的减税利益就越多。
基本生活费是由主计总处公布最近一年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60%来订定。根据往年
经验,财政部要到年底才会公告受惠户数及实际减税利益,但受惠户数推估起来都是200
万户以上。
纳保法自2017年上路后,立法保障国家不可对民众“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课税,财
政部每年公告的基本生活费,从2017年每人16.6万元、2018年每人17.1万元、2019年每人
17.5万元、2020年每人18.2万元、2021年每人19.2万元、2022年每人19.6万元、2023年每
人20.2万元、2024年每人20.9万元,年年调高。
依据纳保法规定,为了保障民众基本生活所需,基本生活费不课税,若申报户基本生活费
用总额,超过依所得税法规定可减除的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数,则两者差额,还可进一步
自申报户当年度综合所得额减除。
依规定,纳入与基本生活费总额比较基准的包括:免税额、标准或列举扣除额、身心障碍
、教育学费、幼儿学前、储蓄投资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因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涨幅达标,纳入与基本生活费比较的免
税额、标准扣除额、身心障碍扣除额皆有随CPI涨幅调升,垫高比较基础后,可能降低基
本生活费减税效果。换言之,部分减税利益反映在各项扣除额调高、部分则反映在基本生
活费调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66628?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