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赠地 可暂免缴土增税
2024-08-13 00:38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夫妻相互赠与财产不计入赠与总额,免课赠与税,若是赠与土地,则可选择“暂时”不课
征土增税,台中市税务局提醒,赠与后未来再出售,就免不了土增税,且会回过头来合并
计算夫妻持有期间的涨价总数额。
台中税务局表示,一般土地在买卖或赠与时,应按土地涨价总数额来计征土增税,税率为
20%至40%,但配偶赠与的土地,可申请暂时不课土增税。
税务局说明,配偶赠与土地案件,可选择移转时是否缴纳土增税,若选择不课征,等下次
土地移转给配偶双方以外的第三人时,须以该笔土地赠与前移转的现值核课土增税。换言
之,只是把先前配偶赠与时不课征土增税,并计到下次移转给第三人时再缴清,是延缓课
税,而非免税。
税务局官员解释,由于土增税采累进税率,若配偶间赠与土地时,选择暂不课征土增税,
未来再次移转给第三人时,由于土地公告现值通常会调涨,累积结果可能使涨价倍数增加
,导致须适用较高税率,实际上未必划算,民众可先综合评估怎么做能更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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