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买卖未上市股 避开四大税务雷区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6-14 11:01:23
买卖未上市股 避开四大税务雷区
2024-06-14 00:07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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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投资人私人间买卖未上市柜股票,常见有四大税务雷区,包含买
卖未签证股票、继承或赠与取得、法院拍卖取得、缴纳方式及期限。 联合报系数据库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投资人私人间买卖未上市柜股票,常见有四大税务雷区,包含买
卖未签证股票、继承或赠与取得、法院拍卖取得、缴纳方式及期限。
北区国税局表示,依《证券交易税条例》规定,私人间买卖股票,如未透过证券商,而是
由持有人直接出让给对方,证交税的代征人为买受人,由代征人向卖方按每次交易成交价
格,在买卖交割当日依千分之3税率代征,并在代征次日填写缴款书,缴纳国库。
国税局提醒四大常见错误。首先,民众转让未依《公司法》规定签证的股票时,多数都知
道这类股票因为非属证交税条例规定的有价证券,可免征证交税,但却常会忽略,这类交
易所得应回归所得税法规定,列为财产交易所得课税,无法适用证所税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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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间买卖股票常见课税雷区
第二,股票若因继承或赠与而取得,非属交易行为,免课征证交税,但应在申报遗产或赠
与税时,取得稽征机关核发的免税、缴清税款或同意移转证明书后,再办理股票移转登记

第三,针对法院拍卖取得的股票,国税局指出,依证交税条例规定,股票经法院拍卖,依
规定拍定人应代征并缴纳证交税。
最后,要留意缴纳方式及期限,国税局提醒,买受人代征证交税后,应持缴款书至金融机
构缴纳,超商、邮局都不代收,如未在代征的次日缴纳,每逾三日会加收1%滞纳金至30
日为止。
国税局呼吁,私人间直接买卖股票时,可多加利用国税局网站登录买卖双方及买卖标的股
票相关资料后,打印条码化缴款书,并检视所有字段资料,确认资料无误后,再持缴款书
向代收税款的金融机构缴纳。
国税局提醒,部分投资人因不熟悉相关规定,而发生短、漏征证交税或股票无法办理过户
登记,提醒民众注意。
另外,如果是营利事业出售国内上市柜、未上市柜股票所得,依所得税法规定,属证券交
易所得停征所得税,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在计算“最低税负”时应加计这些所得;
此外依规定,经国税局核定的证券交易损失,可自发生年度次年起五年内,从当年度证券
交易所得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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