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道路土地符二条件 免地价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6-14 10:53:22
道路土地符二条件 免地价税
2024-06-14 00:02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台中市地方税务局表示,民众持有的道路土地,如果同时符合无偿供公众通行、非属建造
房屋应保留的法定空地等两条件,可申请道路土地免征地价税。
地税局提醒,土地若符合条件、尚未申请减免地价税者,可在地价税开征40日前,亦即今
年9月22日前申请;逾期申请者,自申请次年开始适用。
地税局表示,若土地为建筑房屋应保留的法定空地,等于是法律强制规范建地须留设的空
地,仍无法适用免征地价税。
地税局解释,因法定空地为使建物便于日照、通风、采光或防火,维持环境品质,对居民
而言,该法定空地不只供大众通行,也可计入建蔽率,享较优良居住品质与环境空间;故
法定空地供道路使用须缴地价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2971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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