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报复委托费 将遭补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6-06 09:58:54
高报复委托费 将遭补税
2024-06-06 01:20 经济日报/ 记者许如铠 /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执行业务者因委托其他业者办理业务,在申报所得税时,不能“
高报”复委托费,只能以原取得报酬来申报,否则将遭国税局剔除补税。
台北国税局说明,依《执行业务所得查核办法》规定,执行业务者将全部或一部分受委托
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执行业务者或专营提供劳务的企业办理,因而支付的复委托费,可认
定为费用列支。
不过国税局强调,如果支付复委托费超出原取得报酬,超出部分将不予认定。
国税局指出,复委托费应立有合约或书立委托书,并提供查核,若经调查发现复委托费属
虚构或无复委托业务的事实,除剔除费用外,还应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处罚。
国税局举例,近期查核某建筑师事务所2021年执行业务所得案件,业者帐列支付甲公司复
委托费300万元,虽已附上复委托契约书、甲公司开立的统一发票及付款证明,但国税局
查核发现,业者原接受委托业务约定报酬仅200万元,于是将超出原取得报酬金额的复委
托费100万元予以剔除并补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1280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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