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生前应纳税捐 可从遗产扣除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6-04 10:07:22
生前应纳税捐 可从遗产扣除
2024-06-04 00:48 经济日报/ 记者许如铠 /台北报导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被继承人生前应缴纳的各项税捐、
罚锾及罚金,可自遗产总额中扣除,免征遗产税。
高雄国税局指出,被继承人死亡前,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税捐、罚锾及罚金,依规定可自遗
产总额中扣除,免征遗产税;另外,被继承人死亡年度所发生的地价税与房屋税,应按被
继承人生存期间占课税期间比率计算(地价税课税期间为每年1月至12月,房屋税为每年7
月至次年6月),再从遗产总额中予以扣除。
举例来说,洪小姐的母亲在2022年11月15日过世,名下遗有土地一笔,尚有未缴纳的地价
税18,230元,已于缴纳期限前由家人缴纳,申报母亲遗产税时,这笔税款可从遗产总额中
扣除。
国税局说明,洪小姐母亲2022年期的地价税共18,230元,自地价税课税起始日2022年元旦
起至死亡日2022年11月15日,生存期间共319天,按生存日数占全年比例计算,申报遗产
税时可自遗产总额中扣除,可减除的应纳而未纳地价税为15,932元(18,230元×319/365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0736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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