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提出文件证明 可核实计税
2024-02-20 01:40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报导
财政部日前公布调整房地交易旧制课税的豪宅门槛,引发讨论。财政部官员表示,这仅是
设算标准,若纳税人能够提出实际交易价格及成本,仍是直接以“卖价减成本”核实课税
,实际赚多少、就以实际数计入所得,不会多课或少课。
只有当漏报、未能提出证明文件,且国税局也查不到相关交易资料时,才会需要透过部颁
标准来推计所得。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财产交易所得计算规定,仅适用于按房地交易旧制课税案件,如2014年
以前取得的不动产,在去年度交易,今年5月申报所得税时,若无法提出成本证明文件等
资料,才会用来推计所得。
每年财政部所颁布的旧制所得计算标准,大致分为豪宅与非豪宅,若被归类为豪宅,由于
旧制土地不课税,必须先算出属于房屋部分的“成交价”,再按17%来推计所得;非豪宅
则是按“房屋现值”乘以一定比率。
而此次调降豪宅门槛、扩大适用范围,财政部表示,目的是希望能够让设算出来的所得,
更贴近实际所得,课到该课的税。
举例来说,甲君在台北市交易适用旧制课税房地,成交价6,000万元(其中属房屋部分共
1,800万元),房屋现值为540万元。假设是在2022年交易,成交价未达豪宅门槛,是以一
般房屋的推计规定来计税,2022年北市的推计标准为房屋现值(540万元)的44%,计算出
所得为237.6万元。
假设是在2023年交易,成交价达到豪宅门槛,则以房屋成交价1,800万元乘以推计标准17%
,算出306万元计入所得课税。这种情况下,确实可能较前一年加税。
但假设甲君能够提出原始成本费用,或国税局能够查到实际交易状况,在课税时将不会动
用到前述的推计标准,而是实际赚多少、就以实际数计税。官员表示,推计标准的调整对
纳税人影响因个案而异,但只要国税局查得到实际数,一律都是以实际数来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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