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囤房税2.0各类差别税率曝光 持有7户以上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2-06 19:31:41
囤房税2.0各类差别税率曝光 持有7户以上才适用最高4.8%
2023-12-06 12:03 联合报/ 记者陈俪方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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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上月在立法院财委会初审通过,但因非自住房屋及建商余屋等房屋税
率内容没有共识,关键条文均保留,明天下午将由立法院长游锡堃主持协商。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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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上月在立法院财委会初审通过,但因非自住房屋及建商余屋等房屋税
率内容没有共识,关键条文均保留,明天下午将由立法院长游锡堃主持协商。据了解,财
政部已提出囤房税2.0的差别税率级距、级距数,以及各级税率基准,其中有2种情形将适
用4.8%的最高税率,包括建商余屋持有超过5年,以及非自住非出租非继承取得房屋持有
7户以上。
财政部以考核地方税捐稽征机关组别做为分区基础,甲组为六都,乙组为宜兰县、新竹县
、苗栗县、彰化县、云林县、屏东县、新竹市,丙组为南投县、嘉义县、台东县、花莲县
、澎湖县、基隆市、嘉义市、金门县、连江县。囤房税2.0采全国归户并且全数累进方式
计算。
非自住非出租非继承取得的房屋,属于甲组区域有2户以内适用3.2%房屋税率,3-4户税
率3.8%,5-6户税率4.2%,7户以上税率4.8%;乙组1户税率2.8%,2-4户税率3.2%,
5-6户税率3.8%,7户以上税率4.8%;丙组2户以内税率2.8%,3-5户税率3.2%,6-7户
税率3.8%,8户以上税率4.8%。
建商余屋税率不分区域一体适用,持有1年内房屋税率2%;超过1年、2年内,税率2.8%
;超过2年、4年以内税率3.6%;超过4年、5年以内税率4.2%;超过5年税率4.8%。
持有房屋有出租且出租申报达租金标准,或是继承取得共有房屋,税率适用1.5%至2.4%
,若在甲组区域3户以内,税率1.5%,4-5户税率2.0%,6户以上税率2.4%;乙组4户以
内,税率1.5%,5-6户税率2%,7户以上税率2.4%;丙组5户以内,税率1.5%;6-7户,
税率2%;8户以上税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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