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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10:38:55CFC新法明年5月申报 境外资产全都露
2023-12-06 00:07 经济日报/ 张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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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张蕙。凯博/提供
台湾CFC(受控外国企业)课税制度已于2023年1月施行,将于2024年5月首次正式申报,
这意味着企业主透过境外公司进行三角贸易之利润及透过境外公司持有之资产将面临首次
正式揭露。
现行国税局已可透过许多管道进行海外所得稽查,如与各国签订之税务用途资讯交换(
CRS)协议、央行结汇资料、GOOGLE等网站公开资讯、投审会对外投资核备相关资料及民
众检举等。
企业主对于CFC申报不应再有侥幸心态,否则除本税外,还会被处三倍以下罚缓。
企业主针对CFC制度应掌握四个重点。首先,CFC制度非加税措施,而是将境外公司当年度
盈余视同分配,提前于盈余发生年度课税,未来境外公司实际分配盈余时不再课税。
其次,以年度作为区分,2022年以前系既往不咎,股东于境外公司实际分配时申报所得。
2023年以后则是境外公司当年度盈余即视同分配。股东即使未收到股利,仍需就境外公司
当年度盈余申报为个人CFC所得。
第三,CFC申报时需备妥境外企业股权架构、境外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签证财务报表等
,故应尽快着手进行准备。
第四、CFC申报将使遗赠税无所遁形。境外公司持有之资产如银行存款、金融商品、股权
等,于此次CFC申报将全数揭露。若透过境外公司持有大陆等各地运营公司股权,金额巨
大之转投资将完全显示在境外公司财务报表。
台商于进行传承规划时,将因境外资产已于CFC申报时全数揭露,而面临更大挑战。
建议企业主应尽早就个人是否需申报CFC、境外公司财务报表编制、CFC产生之税负及资产
传承规划等问题,与税务专家进行讨论。凯博将于12月下旬举办线上研讨会,针对此议题
进行分析。
(作者是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20762?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