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完竣后 土地就要课地价税
2023-11-07 18:12 经济日报/ 记者颜玮辰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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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示意图。记者朱曼宁/摄影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并非所有土地作农业使用都能适用田赋课税,须非都市土地
依法编定之农业用地或都市土地编为农业区、保护区、公共设施尚未完竣、依法限制建筑
、依法不能建筑或依都市计画法编为公共设施保留地等,并在目前仍作农业用地使用者,
可适用目前停征的田赋外,其余土地均应课征地价税。
税务局说明,民众拿着公文及补征的地价税缴款书临柜询问,自家隔壁原以田赋课征的土
地,目前仍持续作农业使用,为何突然要缴过去5年的地价税呢?经查,原来该土地公共
设施近日补足,故改以地价税课征。
该局补充,所谓“公共设施尚未完竣”,系指道路、自来水、排水系统、电力等4项设施
至少1项尚未建设完成,一旦经主管机关认定属公共设施完竣地区,即使实际上仍种植作
物以农业使用,仍不属课征田赋的范围。像本案,就应自公设完竣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税
率课征地价税,且最长可追溯补征5年,不过如符合适用其他特别税率要件,仍得随时修
正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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