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外企退税请求权 期限拉长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0-17 11:26:42
外企退税请求权 期限拉长
2023-10-17 00:17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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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财政部近日修正相关规定,将外国营利事业溢缴扣缴税款的退税请求权从现行五年拉长至
十年,在今年10月13日新规生效前,请求权尚未逾期者可适用新规,跨境电商等外国营利
事业或是实质负担扣缴的我国境内企业可望受惠。
财政部近日修正跨境电商课征所得税作业要点、相关解释令、中华民国来源所得认定原则
等相关规定,并自10月13日上路。
财政部官员指出,《税捐稽征法》在2021年底大幅修正,其中针对纳税人因适用法令、计
算等错误,导致溢缴税款时,退税请求权已自原本的五年拉长到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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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营利事业退税申请修正重点
财政部近期修正外国营利事业扣缴税款相关规定,也将退税请求权拉长到十年。
例如,以跨境电商而言,若按照国税局核定的实际所得额或净利率、境内利润贡献程度等
计算出来的税额,比原本扣缴税额还要低,依规定可向国税局申请退税,过去是在取得收
入起算五年内必须提出申请,修法后则是十年内皆可申请。
由于新规是在今年10月13日上路,财政部也订定过渡条款,若在今年10月13日前,尚未超
过五年退税请求权期间的案件,将可适用新规定,请求权延长至十年,但若已逾期,就无
法适用新规,仍维持五年。
资诚税务法务服务会计师林巨峯表示,换句话说,在2018年10月13日后外国营利事业取得
的收入,退税期限可延长为十年;2018年10月12日前收入,仍应适用五年。
林巨峯表示,虽财政部修正相关规定,但目前“适用所得税协定查核准则”申请退还溢缴
税款案件,例如营业利润、股利、利息、权利金及技术服务费适用免税或上限税率等,申
请退税期限仍是五年,而依行政程序法及税捐稽征法等,人民公法上请求权时效为十年,
这部分尚待财政部修订。
KPMG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黄彦宾表示,实务上外国营利事业扣缴税款会以合约转嫁给台
湾企业负担,此次修正实质上也是嘉惠我国营利事业,若有溢扣缴税款的境内外营利事业
,可善加利用新颁函令进行退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092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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