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好心让弟弟搬来同住竟被课重税 原来有这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8-07 10:36:01
好心让弟弟搬来同住竟被课重税 原来有这条!
2023-08-06 10:54 经济日报/ 记者游智文 /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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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记者游智文/摄影
兄弟如手足,弟弟没地方住,搬来和自己住,不收弟弟房租,一切很合理。不过,少了一
动作,可能就会被课重税。
高雄三民公证最近就碰到这样案例,哥哥带着太太,夫妻两人一脸无奈来到事务所,表示
透天住家有空的房间,就让弟弟把户口迁回来,和自己一起住,明明没收租,结果今年报
完税,却被国税局认定漏报租金所得,要求补税。
由于加上租金所得,综合所得刚好超出一个级距,多补了好多税。
三民公证表示,这种情况很常见,主要是很多人不知道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88条规定,将
财产无偿借与他人使用者,必须订立无偿借用契约,且有二人证明确实无偿借用,并依公
证法规定办理公证。
至于“他人”,指的是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以外的个人或法人。
换句话说,房子只要不是给配偶、或爸妈子女等直系亲属居住,就得办理无偿使用公证,
否则国税局就可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5类第4款规定,认定为出租,并参照当地一般
租金情况,计算租赁收入,要求缴纳所得税。
三民公证表示,上述例子,因弟弟不是直系亲属,因此被国税局要求补税。实务上,除了
常见房子无偿借给兄弟姐妹居住,遭课重税外,也因提供女朋友小孩就学设籍,被认定出
租,要求补税。
三民公证表示,只要当事人找二位见证人,一起到公证人面前签订无偿借用契约,由公证
人作成无偿借用契约的公证书,再向国税局提出此公证书,证明确实没有租金收入,就可
避免被课租赁所得。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34997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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