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基本所得 有撇步
2023-08-02 23:49 经济日报/ 记者陈姿颖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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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国税局呼吁,营利事业如有停征所得税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应计入基本所得额。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申报基本所得额时,自课税所得额加计的当年度停征所得税之
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在减除前五年度经稽征机关核定的停征所得税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损
失时,官员提醒,应按损失发生年度顺序依序减除,以免申报错误遭调整补税。
台北国税局表示,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第7条第1项第1款及第2项规定,营利事业如有
停征所得税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应计入基本所得额,经稽征机关核定的停征所得税之
证券及期货交易损失,可以自损失发生年度的次年度起五年内,从当年度停征所得税的证
券及期货交易所得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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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基本所得额留意认列顺序 图/经济日报提供
不过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施行细则第5条第6项规定,在减除以前年度损失时,应按损失发
生年度顺序,逐年依序减除;当年度无停征所得税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可供减除,或减
除后尚有未减除余额者,才可以递延至以后年度减除。
国税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10年度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申报表中,列报当年度应计入基
本所得额之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新台币800万元,减除107及108年度证券及期货交易损失
,分别为40万元及60万元后,申报计入基本所得额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为700万元(800
万元-40万元-60万元)。
经调查甲公司上(109)年度应计入基本所得额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额为180万元,另外
甲公司107年及108年度证券及期货交易损失应在109年度全数抵减,截至109年底止,甲公
司应已无证券及期货交易损失未减除余额。
不过甲公司误以为109年度未达基本税额的课税门槛,在计算基本所得额时,未依序先将
107及108年度证券及期货交易损失40万元及60万元,自109年度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中减
除,导致110年度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误减除107及108年度证券及期货交易损失100万元
(40万元+60万元),国税局认定基本所得额少计100万元,核定补缴基本税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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