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撇步抢先看/广告分润 未必算海外收入
2023-04-13 00:48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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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r收入来源除工商合作外,还有一大部分收入源自广告收益。(路透)
YouTuber收入来源除工商合作外,还有一大部分收入源自广告收益。台北国税局提醒,
YouTube分润创作者超级留言(Super Chat)、广告收益、点击浏览及订阅等收益,属于
其他所得项目,虽然许多社群平台是属于境外公司,但并不是所有分润都属于海外所得,
YouTuber、网红必须自行照实申报。
台北国税局表示,因为网红、直播主、YouTuber等是新兴产业,如果是自主拍摄影片,提
供粉丝浏览、点击、订阅,当中穿插广告所获得的收益,属于综合多元的收入项目,目前
此类收益属于“其他所得”项目。
另外,台北国税局指出,先前曾有过网红、直播主误以为广告分润的收益属于海外所得,
未达到同一申报户全年合计100万元,因此没有照实申报。
国税局官员提醒,要认定所得是境内还是境外收入,必须看拍摄、剪辑、上传的行为,是
否在我国境内发生。
国税局表示,即使YouTube、脸书等公司属于境外,但创作者录制拍摄、剪辑、上传均在
我国境内时,就属于境内来源所得课税。官员说明,创作者若要确切了解收入性质,除了
向合作公司询问外,也可以向税务单位确认,以免申报错误遭补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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