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减税 延长二年
2023-03-31 00:18 经济日报/ 记者 余弦妙/台北报导
行政院昨(30)日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1条之1修正草案,购买节能家电每台最高减征
货物税2,000元期间延长二年、至2025年6月14日。财政部次长李庆华说,每一年的净损约
4.87亿元,但比直接补贴更有正面效益,不会增加政府财务负担。
财政部指自2019年6月15日起购买节能电器可申请退还减征货物税,实施期间至2021年6月
14日,后来修正展延至2023年6月14日止。据统计,截至2023年2月底止,减征税额约124
亿元,预估每年可节电3.69亿度(相当电费10.5亿元),减少二氧化碳18.8万公吨。
经济部评估,目前十年以上老旧冰箱、冷暖气机及除湿机有835万台,占家庭现存量25%。
李庆华说,每年税收损失约19.22亿元,但该政策会促进民众消费,在货物税、营业税、
营所税与关税部分税收会相对增加,在相互扣抵后,每年净损约4.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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