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未上市柜股 留意三税事
2023-03-30 00:22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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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交易未上市柜股票所得自2021年起列入最低税负制课税。报系资料照
个人交易未上市柜股票所得自2021年起列入最低税负制课税,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三大
重点,包含课税时点、所得额计算、检附证明文件等内容,提醒纳税人,今年5月申报所
得税时要特别留意。
高雄国税局指出,报税季将至,投资人去年若有出售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且计入个人
基本所得额后,合计超过最低税负免税额670万元,今年5月报税时应将交易所得计入课税
,并留意三重点。
首先,计入课税时点是以交割日所属年度为准;第二,所得额是以交易时成交价格,减除
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费用后余额,包括证交税、手续费都可列为必要费用;第三,记得填
写个人所得基本税额申报表,并附上收款、付款纪录、证交税缴款书、买卖契约书等证明
文件。
国税局举例,甲君以每股12元购买乙公司未上市柜股票100万股,2022年2月18日以每股成
交金额20元全部出售,成交价格为2,000万元,并缴纳证交税6万元及手续费2.85万元。
甲君今年5月报税时,就要记得申报2022年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791.15万元(2,000万元
-1,200万元-6万元-2.85万元),依规定计入个人最低税负制计算税额。
国税局特别提醒,个人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课税规定自2021年1月1日上路,由于2021年
综所税已逾申报期限,投资人应自行检视是否已依规定将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并计申报
纳税。
如自行发现有短漏报所得,应尽速向所辖国税局自动补报并补缴税款,只要在未经检举或
调查前,完成补报补缴税款并加计利息,即可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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