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研拟开征囤房税
2023-03-30 00:00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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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经济日报提供
新北市政府市政会议昨(29)日通过“囤房税”草案,自住不受影响,锁定持有二户以上
非自住住家的多屋族,采差别税率,避免囤房。非自住二户税率2.4%,三户以上3.6%,估
7.6万户受影响,增加税收约5亿元,草案将送议会审议,若审查顺利,最快明年5月房屋
税开征,就会反映在税单。
全台已有十县市针对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依持有户数采差别税率(囤房税),包含台北、桃
园、台中、台南、高雄、新竹县市、宜兰、屏东、连江。新北市去年也提出草案,但碰上
议会届期不续审。
市府强调,民众持有三户内自住房屋,此次修法完全不受影响,仍维持自住税率1.2%课征
;持有非自住住家者,现行不论户数一律以1.5%课征,修法后持有一户非自住维持1.5%,
持有二户提高至2.4%,持有三户以上提高到3.6%。
新北税捐处长张世玢表示,实施后预估增加房屋税约5亿元,有九成八屋主不受影响。新
版囤房税草案与前版有两大差异。第一是针对建商待销期税率,原按持有年度区分,新版
以二年视为合理销售期,二年内没卖出去仍维持单一税率1.5%,超过二年就须按户数课囤
房税,促使建商加快释出,满足民众购屋需求。
第二,前版针对继承取得两户以内排除适用囤房税,在参考其余五都版本后,只要公同共
有或因继承取得分别共有,皆排除适用。
针对公益性房屋、符合租赁专法的包租代管房屋、社会住宅,一律排除适用囤房税,这部
分与前版一致。
张世玢表示,若议会在6月底前顺利三读,最快今年7月1日实施。换言之明年5月房屋税单
,将感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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