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担保先处分遗产 仍应记得如期缴税款
2023-03-28 00:26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昨(27)日提醒,纳税人提供担保、先行移转部分遗产,仍应记得如期
缴纳遗产税,以免被加征滞纳金。
高雄国税局长李怡慧解释,纳税人在缴清遗产税前,若因缴纳现金有困难,想出售部分遗
产来缴税,可提供担保品,经国税局确认后,可先核发同意移转证明,但即便如此,遗产
税缴纳期限不因此而展延,仍应在期限内缴纳。
国税局举例,被继承人甲君遗产税原核定应纳税额700万余元,缴纳期限至2022年11月30
日,继承人乙君因缴纳现金有困难,想先处分遗产中某笔投资,因此提供自有的定期存单
做为纳税担保,向国税局申请核发遗产税同意移转证明。
然而乙君因处分投资作业来不及,无法在缴纳期限内完成移转,导致未如期缴纳遗产税,
遭加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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