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生前卖地未办移转 应列遗产总额课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2-14 08:47:06
生前卖地未办移转 应列遗产总额课税
2023-02-13 23:42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高雄国税局表示,日前接获陈先生询问,其父亲今年亡故,生前出售一笔土地,不过尚未
办妥所有权移转登记,应如何申报遗产税。
国税局说明,依《民法》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
登记,不生效力。
被继承人生前出售土地,若死亡时未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仍属被继承人之遗产,应按列
遗产总额课税。
国税局说明,甲先生今年1月以新台币400万元出售一笔200万元土地给乙先生,甲先生于
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前死亡,该笔交易甲先生已收350万元,尚有尾款50万元未收。在办
理遗产税申报时,该笔土地应以死亡时土地公告现值200万元列遗产价值,继承人负有交
付乙君土地之义务,可同额列未偿债务扣除200万元。至于未收的尾款50万元,及已收取
土地款350万元,属被继承人的债权及存款,须一并计入遗产总额申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96917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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