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免课娱乐税?符合此要件 收门票仍免税
2022-11-09 17:12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即时报导
https://reurl.cc/oZeKG3
税捐稽征处表示,学生团体会举办圣诞舞会、演唱会及电影欣赏等活动,如果有售票或收
取费用,应报缴娱乐税;不过若符合“此要件”,可比照《娱乐税法》规定免征娱乐税。
校园演唱会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邱瑞杰 摄影
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表示,岁末将至,有些学校的学生团体会举办圣诞舞会、演唱会及
电影欣赏等活动,如果有售票或收取费用,应报缴娱乐税;不过若经学校证明,活动全部
收入作为该学生团体之用者,可比照《娱乐税法》规定免征娱乐税。
税捐稽征处表示,举办电影欣赏、演唱会、相声、音乐演奏及舞会等临时性文康活动,属
于娱乐税法课税范围,应依所收票价或收费额课征娱乐税。而代征娱乐税款保证人名义可
分为,一、举办人为学校、机关、团体,则保证人为学校、机关、团体的负责人;二、为
学生团体举办,则以学生团体的负责人为保证人。
不过根据财政部解释令,学校核准设立的学生团体,经学校同意以校内生为对象,举办的
临时性文康活动,并经学校证明,其全部收入作为该学生团体之用者,可免征娱乐税。
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提醒,学生团体如符合条件时,应在活动举办前,向所属各分局先
行办理娱乐税征免登记,以及票券验印手续,并在活动举办后规定期限内,检附学校出具
的收入证明文件,申请免征娱乐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52081?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