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个人仲介报税 留意两重点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9-08 09:26:22
个人仲介报税 留意两重点
2022-09-08 01:12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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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记者曾增勋/摄影
北区国税局昨(7)日提醒,个人仲介、保险经纪人和地政士都以收取佣金和服务费为收
入,不过在申报综所税时要留意两事项,分别为一、收取佣金等费用属于执行业务所得;
二、可依财政部订定的“执行业务者费用标准”,扣除部分收入后,剩余才须课所得税。
国税局官员说明,个人仲介透过不动产买卖收取的仲介报酬、保险经纪人洽订保险契约或
提供服务后得到的的佣金,或是地政士协助代理人拟契约、土地登记所取得的费用,都属
于执行业务所得,依《所得税法》规定,执行业务者,包括律师、会计师、药师、助产士
、著作人、个人仲介、保险经纪人和地政士等以技艺自力营生者,在申报所得税时,可以
减除必要费用,余额的部分再申报所得额。
https://reurl.cc/NRxWQ5
图/经济日报提供
不过执行业务者要扣除报酬中的成本,仍要提供证明,国税局官员举例,如果是个人执行
业务者无法提供必要费用的证明文件,仍有补救办法,可依财政部核定执行业务者费用标
准,计算必要费用,而个人仲介属于执行业务所得的“一般经理人”,现行可扣除比率为
20%,地政士则为30%。
北区国税局举例说明,未隶属任何房仲业者的个人房仲甲先生,在2019年度作为买卖双方
连系,事后成交一笔土地买卖,甲先生按成交价格2%收取佣金,一共500万元。不过甲先
生在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却漏报该笔所得,且未能提供相关费用凭证,因此国税局按执行
业务者费用标准,一般经纪人20%的比率计算,甲先生的必要费用100万元(500万元×20%
),核定甲先生漏报执行业务所得4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要求甲先生补征税额并
处以罚锾。
另外,国税局官员指出,市场上常见的房仲、保险业务员,一般多为连锁业者的员工,收
入来源主要为公司支付的薪资和达标奖金,因此隶属于公司的房仲,在申报所得税时,要
将收入列为个人薪资所得,和独自经营的个人房仲列为执行业务所得不同。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9673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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