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预收部分货款 须开发票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9-01 08:59:13
预收部分货款 须开发票
2022-09-01 00:19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北国税局表示,卖家销售货物时,如果在发货前已先收取部分货款,应先开立统一发票
给买家,但如果卖家未在一开始就开立整笔发票,应在事前收取订金、取得尾款,或是收
到各期款项时,分别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
国税局官员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2条规定,营业人销售货物时,应
依“营业人开立销售凭证时限表”的规定,开立统一发票交付买受人。所以买家在发货前
已支付的订金,卖家应先行开立统一发票,并在买家支付完尾款后再以尾款金额开立发票

台北国税局举例说明,甲先生在2022年5月15日向乙车行购买车辆一台,售价新台币50万
元,甲先生在当日先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约定于2022年7月30日交付车辆。
乙车行在2022年5月15日向甲先生收取的定金,应在当日开立含税价格为5万元的统一发票
给甲先生,并在同年5至6月期申报缴纳营业税。等到双方在2022年7月30日交付车辆时,
乙车行再以尾款金额45万元开统一发票给甲先生。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7917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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