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医受托开发制造 优税有别
2022-09-01 00:18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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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示意图。图/报系资料照
《生技医药产业发展条例》租税子法日前发布,勤业众信昨(31)日提醒,虽然生医条例
修正后将受托开发制造公司(简称CDMO)纳入奖励范围,不过仍和研发制造公司适用的租
税优惠有差别,提醒生医公司及股东要留意。
新版生医条例租税优惠,将生技医药公司研发投抵减率降为25%、取消人才培训支出投资
抵减,以及增订营利事业股东投抵每年最高抵减税额以应纳税额50%为限。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资深会计师陈惠明表示,生医条例虽然将CDMO公司纳入
奖励范围,然而,考量从事研发制造公司的风险,仍高于CDMO公司,政府为了鼓励生技医
药业者投入研发,因此规范仅从事自主研发制造公司才能适用研发投抵,并删除人才培训
支出投资抵减的奖励;抵减率也自35%调降为25%。
陈惠明指出,虽然修法后将人才培训投资抵减的租税优惠删除,不过,为了鼓励生技医药
公司提升研究以及专业能力,经济部在生医研发投抵办法增订,如果生医公司为执行生技
医药研究发展计画所须,指派所属全职研究发展人员参与业务相关的训练支出,仍适用研
发支出抵减优惠。
另外,修法后新增CDMO公司的租税奖励,陈惠明表示,仅限于营利事业股东以现金投资于
还没上市柜的CDMO公司;若是投资已上市柜的CDMO公司,则须设立未满十年。
陈惠明说明,营利事业股东投资抵减条件,股东须满足持有生技医药公司发行新股三年以
上,且公司未以该认股申请其他免征营所税或股东投资抵减时,则可以用取得股票的现金
价20%,自应纳营所税的年度起,五年内抵减各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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