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保官三面向协助纳税
2022-08-30 02:14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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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保官三面向协助纳税。Getty Images
依《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规定,税捐稽征机关应指定专人为纳保官,主动提供纳税者妥适
必要的协助,台北国税局表示,纳保官可协助民众办理三大面向,包含税捐争议的沟通、
纳税者的申诉或陈情、提供行政救济咨询协助。
国税局官员解释,税捐法令繁复,一般民众往往不能充分理解,不过民众遇到税捐问题时
,可以向稽征机关的纳保官咨询,首先,纳保官可以协助纳税者进行税捐争议的沟通与协
调,例如:纳税者在税捐调查程序或复查阶段,因税捐征收与税捐稽征机关产生争议时,
可请纳保官沟通或居中协调。
或是,纳保官受理纳税者的申诉或陈情,并提出改善建议,例如:纳税者认为税捐稽征机
关行政违失或违反正当调查程序,致损害其权利时,可向纳保官申诉或陈情。
最后,在纳税者依法寻求救济时,可以向税稽征机关申请纳保官提供救济有关的咨询与协
助,包含行政救济相关书状例稿、案例资料及程序事项。
台北国税局举例,A先生在申报2020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列报扶养已成年的女儿,因A先
生未提供女儿的在校就学、身心障碍或无谋生能力的证明,经国税局剔除补税。
不过A先生主张女儿患有疾病,需长期化疗及追踪治疗,无法独自谋生,其扶养负担相当
沈重,在寻求纳保官协助后,纳保官建议A先生提供相关就医资料,经认定A先生可新增
列举扣除医药费用数十万元,核算结果得以退税,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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