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私校解散后捐地给政府 不需追补已豁免土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8-23 10:55:10
私校解散后捐地给政府 不需追补已豁免土增税
2022-08-23 01:40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中市税务局表示,受到少子女化冲击,部分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面临退场,私立学校
如果先前有接受私人捐赠的土地,在解散后学校法人董事会决议依章程将土地捐赠给当地
地方政府,不需要追补原先受赠时免征的土地增值税。
官员说明,依《土地税减免规则》第8条第1项规定,已立案的私立学校财团法人,供校舍
或办公使用的自有房地,得免征房屋税及地价税,如私立学校为财团法人、法人章程载明
法人解散时剩余财产归属当地地方政府所有,且捐赠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赠土地之利
益,移转土地时可以申请免征土地增值税。
不过如果学校办理退场且决议将剩余财产捐给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基金,或非当地
政府所设公立学校者,就必须追补原先受赠时免征的税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5612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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