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买房自住 可享优税
2022-07-12 01:42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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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示意图。记者朱曼宁/摄影
外籍人士在台湾工作,可能会有购屋需求,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昨(11)日提醒,外籍
人士想买房必须先看所属的国家与台湾是否有“平等互惠原则”,在买卖时如果有获利,
同样得缴房地合一税,但如果房屋是自行居住,也可比照国人申请住宅用地。
根据内政部统计截至2019年在台外籍人士有76.4 万人,部分外国人可能有长期居住计画
,因此有购屋需求。台中市税务局表示,近期有一案例,外国人在购屋时因为所属的国家
和我国是“附条件平等互惠原则”,因此产生无法取得的情况。
台中市税务局表示,近期有一名新加坡籍人士,想购入一栋透天厝,但因新加坡与台湾属
于附条件平等互惠的国家,条例中指出“准许新加坡人民取得我国区分所有建物之任何一
层作为住宅或商业使用”,由于透天厝非属区分所有建物,所以这名新加坡籍外籍人士无
法购买。
台中市税务局指出,如果是购买一般的公寓、大楼,只要不是整栋建物,原则上仍可以成
功取得。
如果外籍人士购买房屋后,是自行居住则可以申请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台中市税务局
提醒,因为外籍人士在我国境内未办理户籍登记,因此外侨居留证上的居留地址必须是购
入房屋的地址,才能达成申请要件;如果房屋买卖有获利时,也需要缴交房地合一税。
目前与台湾平等互惠国共有77个国家,邻近的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较远的则有英国
、德国、加拿大和美国42个州等,台湾人可以在这些国家自由购屋,属于这些国籍的外籍
人士同样也可以在台湾享有平等互惠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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