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时贸易所得的问题
我在国税局查到的资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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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时贸易的盈余是指非营利事业组织的个人因为买卖商品而取得的盈余,所得的计算
是采用所得税法关于计算营利事业所得额的规定。个人因买卖商品而取得之盈余,如无法
举证实际发生之成本及费用,得以按销货收入的6%来计算所得额,并入营利所得申报综合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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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想询问的是
1)实际发生之成本及费用
因为我是经营网拍,所以成本是可以举证的(如运费等等),购入材料也都有收据,但我
爬文没有看到成本举证相关问题,直接打去国税局问他只跟我说直接算6%最方便QQ
2)是否适用标准扣除额
假设我经营网拍的年收入是50W,如果是用6%计算,是要缴3万元,还是(50W-12W)X6%也就
是22800呢?
感谢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