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销售额 仍应报税
2022-06-30 05:46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北国税局昨(29)表示,营利事业不论有无销售额,应以每两月为一期,于次期开始15
日内,填好申报书以及附上退抵税款及其他文件,向主管稽征机关申报销售额、应纳或溢
付营业税额。
如果有须缴纳税额,要先向公库缴纳后,检同缴纳收据一并申报。如果超过期限未申报,
将被罚1,200元至1.2万元罚锾。
台北国税局说明,营业人未依规定期限申报销售额或统一发票明细表,未超过报缴期限30
日内,每二日按应纳税额加征1%滞报金。滞纳金额不得少于新台币1,200元,最多不得超
过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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