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CFC扩大豁免 财部有异见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6-06 08:58:45
CFC扩大豁免 财部有异见
2022-06-02 00:21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我国受控外国企业制度(CFC)将于明年施行,KPMG安侯建业昨(1)日建议,CFC豁免条
款中的“实质性排除”应扩及CFC下层低税负地区的转投资企业。不过财政部对此态度保
留,考量复杂性、是否造成避税空间等问题,必须审慎评估。
CFC制度主要针对国内企业在租税天堂国家拥有、并具控制力的关系企业,规定其投资获
利,无论是否实际分配,我国母公司皆应依持股比率认列投资收益课税。不过也设有豁免
条款,例如符合实质营运就不适用CFC,也就是实质性排除。
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陈志恺表示,CFC实质性排除目前仅能适用在所投资
的第一层境外低税负地区企业,CFC若还有下层位在境外低税负地区的转投资企业,将不
适用实质性排除。陈志恺表示,在这样的规定下,可能发生投资人对于海外营运企业获利
的课税时点,因间接投资而提前,反较直接投资不利,造成因投资层级不同发生课税不平
等的疑虑。
他举例,香港A公司全部股权由我国甲公司直接持有,当地设有办公处所及聘雇员工而有
实质营运,虽香港属低税负地区,但在实质性排除适用下,甲公司可主张A公司不构成CFC
,产生当年度盈余在实际分配时才需课税。
但另种情况下,甲公司透过位在BVI等免税地区公司间接投资香港A公司,BVI公司构成CFC
,而A公司位于低税负地区,且属CFC下层转投资企业,不适用实质性排除,当年度盈余无
论是否实际分配,都应认列投资收益课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5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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