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期房屋税将于5月1日开征,请按时缴纳
2022年5月3日
南投县政府税务局表示,111年期房屋税将于5月1日开征,缴纳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
本期开征之房屋税,系征收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之房屋税额。民众接到税单后,
请先行核对税单上之记载内容,包括身分证字号、姓名、房屋课税座落及适用税率是否正
确,如发现有记载错误的情形,请先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更正。如未收到税单,或者不慎
遗失,可就近向房屋所在地的乡(镇、市)公所财政课,或税务局南投总局及所属埔里、
竹山分局申请补发,并请如期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税务局进一步表示,为方便民众缴税,政府有提供多元化缴税管道,纳税义务人可登入地
方税网络申报作业网站(网址: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
凭证、已注册健保卡及密码或行动自然人凭证(TW FidO),直接线上查缴税款;或持缴款
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以现金或票据缴纳,税额在新台币3万元以下者,可
至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等便利商店缴纳;也可以透过自动柜员机(ATM)、信用
卡、芯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及电子支付帐户等方式进行缴税。另外,还可以使
用行动装置扫描缴款书上QR-Code行动条码连结至网络缴税服务网站办理线上缴税,或透
过开办行动支付工具缴税服务业者之APP,选择以绑定之信用卡或金融卡缴纳税款。
此外,为便利纳税人查对房屋税课征资料内容,111年房屋税开征后,纳税人如有需求者
,可迳向税务局申请发给房屋税课税明细表,或利用自然人凭证/工商凭证或已注册健保
卡及密码登入地方税网络申报网站(网址:https://net.tax.nat.gov.tw)查询。
该局特别说明,纳税义务人受疫情影响,于原缴纳期间内接受隔离治疗、居家隔离、居家
检疫、集中隔离或集中检疫者(下称治疗、隔离或检疫者),房屋税缴纳期限展延至111年6
月30日;本次延长缴纳期限之适用对象无须事前提出申请,仅须于展延期限内检具主管机
关掣发之隔离治疗通知书、隔离通知书或检疫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向该局缴纳税款,
若于展延期限届满时,仍接受治疗、隔离、检疫者,其缴纳期限自结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不能于规定缴纳期限内缴清税捐者,得依税捐稽征法第26条相关规定,申请延期或分期
缴纳税捐。如民众有任何问题,欢迎拨打税务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496969洽询。(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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