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务朋友说,最近房地产很热门,自住或是投资的案件都不少,每天重购退税的案件也
很多,尤其是南台湾,因为听说台积电要来一堆人抢著买房准备出租,现在房地合一税2.
0对于短期交易的税很重,但对于旧制来说卖屋最重的税大概就是土地增值税了。
我好奇的是,这笔土增税如果是买大卖小的人就能享有重购退税的问题。
以前曾经听过一些不肖投资客虽然出租但跟房客说好没报税,若出售后再买一间,结果仅
签一张设籍未租赁申明书就好了,而且真的领到退税,但这样会不会太容易就被呼拢过去
(不知真假)?难道税务人员不用跟房客确认,只认书面资料合格就放行吗?
毕竟土增税一退就是很大笔的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