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样的,我的弟弟有一间房子,因为目
前里面有90岁的老奶奶住在里面,所以没办法
卖给外人,只能够卖给我,市价约700万,因
为弟弟需要300万头期款去买房子,所以想便
宜以300万卖给我,我们是打算签7百万合约,
透过银行贷款七成约490万,其余的210万就
没收取,可是这样赠与税的部分有办法报吗?
能够以这210万未达免税额220万,来申报
吗?
这间房子的公告土地和房屋现值,看税单上大
约只有50万,如果直接用赠与的方式,那未来卖房的房地合一税感觉又会很可观,想请问
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比较好的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