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地无偿出租 要课综所税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21-09-11 19:27:06
工商时报 林昱均 2021.09.09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个人如果将名下房地无偿提供他人使用,国税局将参考当地租金
情况设算租赁收入,归课个人所得税,43%租赁收入可列必要费用,剩下57%则并入综合
所得计税。
官员指出,依所得税法第14条规定,个人将财产借与他人使用,如经国税局调查明确为无
偿出租且非供营业或执行业务者使用,须依当地一般租金情况计算租赁收入。所得税法施
行细则也规定“他人”为配偶及直系亲属以外个人或法人。
另根据财政部今年1月公布“109年度财产租赁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若个人有出租行为
且未检附房屋的折旧、修理费、房屋税、地价税、保险费等单据,则国税局将依照费用标
准,将房屋租金收入43%列为必要费用,仅57%租金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换句话说,如果个人把财产无偿提供给配偶、直系血亲以外人士使用,不论是借给其他人
或营利事业组织等,国税局都会认定为租赁行为并设算租金收入,其中有57%租金收入将
列入个人综所税课征。
官员举例,曾有A先生把名下房屋无偿提供给某公司设籍营业使用长达一年,惟该公司负
责人为A配偶,因此A误以为配偶的公司是自用范围、非他人,也未申报租赁收入。经国税
局事后追查,认定配偶公司为独立的“法人”身分,不符合自用定义,因此要求依照当地
一般租金行情设算补课税。
但当地多数店面租金昂贵,A先生持有地段又在精华区,附近每月租金至少约10万元,最
后国税局设算一年租金收入为120万元,以57%计税且适用综所税率30%计算,补税金额
为20.52万元。
官员也表示,过去常见案例是条件交换,如某方无偿提供精华地段旧屋给他人使用,对方
则以旧屋拉皮、整修服务以替代租金,为避免类似情况,我国直接设算租金课税以利租税
透明。
https://ctee.com.tw/news/tax-law/514815.html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鸟 )   2021-09-13 12:31:00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处流窜洗文贴签名档宣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