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遭隔离者!财部提方案 缴税拟延长或可申请延缴、分期缴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扩大中,相关民生议题也备受关注。接下来,各项税目即将开征或申报,包含使用牌照税、房屋税、所得税、营业税等,财政部的脸书今(15)日表示,民众权益绝对有保障。
财政部表示,如果因武汉肺炎而遭强制隔离、居家隔离或检疫等措施,导致无法在法定限期内申报或缴税者,依税捐稽征法规定有二项可以因应:
一,因天灾或事变而迟误缴税,财政部或该管税捐稽征机关可视情况,主动公告延长缴纳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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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解释,依据依税捐稽征法第10条规定,因天灾、事变而迟误依法所定缴纳税捐期间者,财政部或该管税捐稽征机关可以视实际情形,公告延长其缴纳期间。
二,纳税义务人也可以在规定纳税期间内,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税。
依据依税捐稽征法第26规定,纳税义务人如果天灾、事变或不可抗力、经济弱势等,无法在缴纳期间缴清税捐者,可以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款,依规定不超过三年。
财政部强调,会持续关注疫情发展,提早研议并第一时间公告宣导。财政部特别提醒大家,别忘了还有很多快速方便的线上报缴税方式,不用出门就能完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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