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已结婚且老婆名下有房子A(已是自用住宅地价税),
目前想以我自己的名字买房B, 查资料得知若B想申请自用住宅地价税,
大致上的作法就是将直系亲属户籍迁进去即可
目前可迁的户籍为我爸或我妈, 但我爸名下有房C, 我妈名下也有房D,
已经申请D为自用住宅地价税
想请问在此状况下, 若我将我爸户籍迁至B, B究竟是否可适用自用住宅地价税?
主要是看到Mobile01这篇文章说可以, 但是没有看到其他相关讨论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91745
还请各位大大帮忙解惑,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