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地价税 自用住宅 直系亲属若自己有房

楼主: MajorLeague (XDrz)   2020-02-16 01:01:49
  大家好, 小弟已结婚且老婆名下有房子A(已是自用住宅地价税),
  目前想以我自己的名字买房B, 查资料得知若B想申请自用住宅地价税,
  大致上的作法就是将直系亲属户籍迁进去即可
  目前可迁的户籍为我爸或我妈, 但我爸名下有房C, 我妈名下也有房D,
  已经申请D为自用住宅地价税
  想请问在此状况下, 若我将我爸户籍迁至B, B究竟是否可适用自用住宅地价税?
  主要是看到Mobile01这篇文章说可以, 但是没有看到其他相关讨论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91745
  还请各位大大帮忙解惑, 非常感谢~~
作者: kumafish07 (随波逐流)   2020-02-16 09:42:00
可以适用
作者: jerryfrank (Jerry)   2020-02-16 09:56:00
你爸户籍迁B,你户籍迁C,这样ABCD四间都可以准A是你老婆设籍,D是你妈设籍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2-16 13:26:00
财政部台财税字第10104594270号令《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认定原则》四、(二) 6、(1) :土地所有权人同址设籍之配偶或未成年之受扶养亲属,另有土地供其已成年之直系亲属设籍居住,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者,并无一处之限制。亦即每一所有权人之土地,在不超过土地税法第十七条之面积限制内,如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均得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 简单回答:像推文二、三楼那种方式也可以。
作者: adearlover (天使阿眼)   2020-02-16 20:03:00
那房C也可以适用自用税率囉?
作者: adey40 (风海)   2020-02-16 23:43:00
常见的交叉设籍方式即可解决你的问题,但是这个方法有些正义的税务人员认为是在避税,不太道德就是了好心提醒你一件事,要是父母本身有领其他补助或是优惠是跟他自己的户籍设在哪里有关的话,你把他们迁到你的户籍就要小心被取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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