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这边是一件二等亲买卖的案件,我目前是屋主,要将这栋房子过户给我弟,(主张买卖)
由于我弟刚工作约半年,所以房屋总价扣掉贷款的自有资金来源是由我爸妈赠与,
(小部分是跟别人借贷,有写借据), 目前我爸妈赠与给我弟的免税证明已经有了,
现在是我弟已经把自有资金汇款给我,向我买房,目前代书已经把这个案件的资料送给
国税局审核了,由于总价为1250万,代书说要送到高雄市国税总局去(其他分局权限不够)
今天代书来电,国税局说还没审到,但先跟他说须附上,
我这边赠与给我妈一笔钱(让我妈去还借款人)的申请免税证明,
(案件是上星期五送的,今天代书去问,国税局的人说还没审到,但要我们先补资料)
他们说最近案件比较多,所以想请教各位前辈:
1.代书所说的"超过一定额度"要送到总局,这个额度是多少呢?
2.一般这种案件大概需要多久时间才可完成?(询问代书回复是快的话一个月以内,如果
国税局又有你补资料,可能会拖更长到2个月都有可能),
3.一般这种案件,国税局会请申请人补什么资料呢? 如我弟的工作证明,等等?
4.我想自己去查案件的进度,但是代书说不要去催他们,不然他们不耐烦可能会叼有的没的,
反而让案件更慢完成,让它们自然审完就会通知你了,
4.1请问是代书说的这样吗?
4.2有没有方法可以自己去查询案件已收件与否与案件进度?
以上问题还请各位前辈帮忙回复,谢谢